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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心理的实质就是贪欲
佚名          2016年11月08日  


“行贿人送的不是钱,那是定时炸弹,到时候就会把你炸得粉身碎骨,我现在体会到什么叫肠子都悔青了。”

贪官档案:潘广田,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兼省工商联会长。1992年5月至2001年10月,在为有关企业和个人解决贷款规模,审批贷款项目,推荐贷款时,共收贿赂价值153.9万余元的财物,2003年4月23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潘广田忏悔道:我作为政协委员,应该是知法懂法,但我却不学法,不懂法。虽然我参加了普法教育,说实话,那是应付,答案是抄人家的,有时甚至找部下代答。什么是职务犯罪、什么是共同犯罪,职务的要件是什么、概念是什么,我都不清楚。在被关押期间,我经常与其他犯罪嫌疑人聊天,发现我的法律知识还不如同监室的小青年懂得多,我感到很惭愧。对我的犯罪行为,我只能用四个字来概括,就是悔恨欲绝。原来我们一家三口过着很幸福的生活:我们夫妻二人一年的工资收入有七八万块钱,住着140平方米的房子。作为一名高级领导干部,我有公车,有公费医疗,从各方面讲,生活条件都高于一般群众,可我为什么还要收钱、还要犯罪呢?就是贪欲问题、世界观问题。现在我一无所有,职务、工资、公车、公费医疗等都没有了,而且还失去了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