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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意识随业绩扩大而淡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14日  


 曹罗章,某省光明热电集团原厂长、党委书记,某市经济贸易局原副局长。1994年至2003年,其先后21次收受工程承包商和下属的贿赂24.5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被24.5万元贿赂拉下马的曹罗章,在入狱后反思了自己的人生——“廉洁意识随业绩扩大而淡薄”

   我从一名优秀企业家变成现今的囚犯,从一个正面典型变成一个反面教材,如此巨大的反差让我一时难以接受。是什么原因导致如此剧变?经过多次反思,我认为应该把这种认识写出来向组织汇报,以戒自己、以示亲属、以警他人。我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一

    放松学习和教育自毁防腐长城

    防腐的堤坝在蚁穴渐进中溃塌

    在鲜花和掌声中淡薄了廉洁意识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隔靴搔痒

    此外,心存侥幸也是我走向腐败的原因之一。我收受的现金大都是一个人送来,实可谓天知地知,

无人知晓,人家又是自觉自愿,笑脸相送。就这样,在放任侥幸中,我蜕变了。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我的教训是深刻而沉重的,我确实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社会,对不起家庭,更对不起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老来受刑,是终身之憾。“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我将深刻反思,洗心革面,并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任何处理,也希望其他在职的同志正确对待权力、荣誉、金钱,做到·慎微、慎独、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