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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曾恨贪官到变成贪官
九原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15日  


孔繁礼,山东省经贸委原副主任,被泰安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10月至2006年春节前,孔繁礼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进口汽车配额分配、典当行设立、企业改制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务共计折合人民币106.8万余元。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我蜕变到今天的地步?经过这几个月的反思,我认为原因完全在自身,走向犯罪的思想根源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不能正确对待自己,不能正确对待地位;面对一些不良社会风气,不能正确对待,思想不端正;在思想深处,仍然存在小农经济意识和小资产阶级狭隘意识的劣根性。我在3 0岁之前比较穷困,5 0岁之前生活得也不算宽裕,一遇到用钱多一点的事就犯难,有些年还一直欠债,因而把金钱看得很重。

记得在我刚参加工作时,一生务农的老父亲一再要求我清廉从政、公正处事,我在前半生也是‘‘直严格要求自己。我特别憎恨贪官,认为他们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但是我最终却没有抵挡住权力、金钱的诱惑,渐渐背离了原先的做人为官原则,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大贪官。回首风雨一生,怎么也想不到为我的政治生涯画上句号的竟是我最引以为耻的“贪”字!

事到如今,痛定思痛,我处在极度的痛苦和懊悔之中,愿用追悔终生的惨痛教训,警示党员干部们慎用权力,廉洁白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