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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感谢费毁了我们俩的前程
九原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15日  


张桂明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教育体育局原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其妻鲁惠琴系永宁县人民医院原院长,二人因共同受贿10万元栽了跟头。2005年11月2日,银川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张柱明有期徒刑十带以受贿罪判北鲁惠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带没收二人非法所得10万元。

 我是1985年参加工作的,一直从事教育和党务、纪检工作,受党培养多年。妻子在业务上拔尖,担任了医院主要领导职务,工作成绩突出。没有想到区区10万元就毁了这一切,回顾过去追·晦莫及。2003年,我爱人任医院院长后,工作很顺利。一次,医院进了一台c T机,妻子回家告诉我说对方陈某想表示谢意被她拒绝了。我心里也·怕犯错误,也怕出事毁了这个家庭,尤其是陈某说的钱数确实令人吃惊、害·怕。我当时想:不要也好,人要紧,不能犯罪呀。但过后又转念一想,陈某能张口说给感谢费10余万元,他一定有钱,不妨向他借钱,他要了就还,反正也是他的钱。如果要回去就当没拿这笔钱,如果不要我就用着。抱着这种侥幸心理,我给陈某打了电话,说借10万元。虽然事后说打借条,但人家一推辞,自己也就没有坚持。后来,我又给陈某打电话,让他取回10万元钱。但陈某说:“没事,你先用着”,我也就没有坚持。总之,还是我把钱看得太重,不想把钱还给别人。出事后,我后·晦不已,害得妻子无法工作,两人一下子在县里成了别人议论的对象,抬不起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