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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玉祥:"荣誉一多自己就有些忘乎所以了"
九原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15日  


忏悔人:骆玉祥

  原任职务: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委书记(正厅级)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08年5月2日,成都市中级法院判处骆玉祥有期徒刑十三年。

  犯罪事实:骆玉祥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开发建设、用地手续审批、公路建设划款、烟草经营和干部调动安排工作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王某、罗某等11人送的人民币272万元、美金8万元。

  新闻背景:这是骆玉祥在被调查侦查期间写下的悔过书。

  “面对接踵而至的荣誉,我变得飘飘然,自我膨胀并逐渐失去了自我”

  在担任各种重要的领导职务期间,我获得了许多荣誉。能否正确对待荣誉,成为了一块测试我如何做人的试金石。 

  现在我清醒地认识到,如果没有群众的扶持与组织的关心培养,即使我个人有天大的本事,也不会拥有这么高的地位、获得这么多的荣誉。可当时面对接踵而至的各种荣誉,我变得有些飘飘然,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初衷,自我膨胀并逐渐失去了自我。 

  具体表现在工作中,我渐渐地自以为是,倾听干部群众特别是来自一线群众的声音少了,自己发表高谈阔论多了;与同事下属协商的少了,要下属按指示办的多了;特别是开会时,让同志们畅所欲言发表意见的民主少了,任由自己拍板决定的事情多了。 

  我自认为自己的工作能力很强,并时常因此而洋洋得意。现在想来,这实际上是让自己迈上了独断专行的道路,为自己日后的犯罪埋下了祸根。 

  “我当时认为建筑老板做一个工程能赚很多钱,拿出一点送给我也是应该的” 

   我担任攀西川南地区资源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时,曾下决心一定要克服资金短缺、人手不足等诸多困难,努力完成任务,向对我抱以厚望的组织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我也曾告诫自己和部下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做到清正廉洁。可不幸的是,我自己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失去了控制,因自己私欲膨胀而滑向了犯罪的深渊。 

  随着和建筑老板交往的增多,看着他们一掷千金的作风,我的内心逐渐失去了平衡。我心想,这些老板的文化程度都不高,不是小学就是初中毕业,凭什么他们就那么有钱?而我做了那么多事情,经济实力却远远不如他们。

  现在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己才是自己最大的敌人。一旦心理失衡,就如同一座根基不牢靠的大厦,未来的倾塌是必然的。 

  我的心理防线被攻破后,这些老板们发起了一波又一波的“进攻”。他们开始在节假日时以各种借口送钱给我,先是中秋节送1000元,然后是春节送2000元。对于这些,我一开始还能拒绝,可到后来就发展为当做正常的人情往来安然自得地收下了。我当时认为这是社会潜规则,况且他们做一个工程能赚很多钱,拿出一点来送给我也是应该的。 

  “被查处的风声越来越紧,想通过私下退还贿款以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我还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几年后就要退休了,到时不会再查到我头上。当被查处的风声越来越紧时,我害怕起来,恐惧起来,开始认真排查自己的问题。但我这时排查问题的目的和动机都不纯,找出问题后不是主动向检察院、纪委等有关部门坦白交代,而是想方设法通过私下退还贿赂款,以求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想到,想蒙混过关的结果却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在省纪委调查组对我采取协助调查的措施和四川省检察院对我立案侦查期间,在各位领导和检察官的教育、帮助下,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罪行,并以积极的态度配合调查和侦查。我主动如实地交代了自己收受贿赂的犯罪行为,并积极退赃。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一道理在自己身上得到了验证。面对现实,我认罪服法,决心痛改前非,竭尽晚年的微薄之力,为人民做一些有益的事情。我真诚感谢检察官对我的教育和挽救,是他们对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指之以路。现在对我进行教育和查处,实际上是对我的一种挽救,避免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