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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泽民时期着重“打大老虎”,并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出击”
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21日  


     时间进入20世纪90年代,“十四大”(1992年召开)以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领导集体反腐倡廉开始由侧重遏制到注重预防的结合和转变,从侧重治标到注重治本的结合和转变。预防和治本,开始被党和国家领导人屡屡提及。

     此前,针对建国初期出现的“贪污浪费的狂澜”和官僚主义问题,毛泽东发动了“三反”“五反”运动;针对改革开放初期集中出现的经济犯罪,党和国家开展了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的斗争;针对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前期出现的“官商”、“官倒”问题,又开展了清理整顿公司的工作……出现什么腐败,就及时打击什么腐败;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治理什么问题。尽管这种反腐败的方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毕竟是疲于应付、被动应对。因此,查处大案、要案,打“大老虎”则是90年代前期反腐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期间,不少高官落马,成为中央打击腐败的样本。

    上世纪90年代:陈希同、成克杰、胡长清腐败震惊最高决策层  1992年底,时任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登上权力巅峰。但仅三年后,陈希同即因北京市原副市长王宝森案引咎辞职,不久身陷囹圄。该案始于江苏无锡一起非法集资案,后牵出王宝森贪污公款线索,王宝森随即畏罪自杀,但遗留的案件线索随后牵出陈希同。

    经查,自1991年7月~1994年11月,陈希同在对外交往中个人非法占有贵重礼物22件,总计价值人民币555956.2元。陈希同任北京市市长期间,于1990年和1992年指使、纵容王宝森动用财政资金,在北京市八大处公园和怀柔县雁栖湖畔修建两座豪华别墅,违规建造别墅及购置设备款共计人民币3521万元。陈希同任北京市委书记后,自1993年1月~1995年2月,经常带情妇与王宝森等人,到两座别墅吃住享乐。其间,耗用服务管理费人民币240万元,吃喝挥霍公款105万元。

  陈希同最终被清除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开除党籍,并因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

    陈希同、王宝森事件震惊了中国的最高决策层。有人说:“毛泽东杀了刘青山、张子善,管了整整二十年”,而中共中央坚决查处陈希同严重问题和王宝森经济犯罪案,反腐败斗争显然再次引起高层的严重关切。

    随后落马的另一位国家领导人成克杰,于1998年官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伙同情妇李平收受贿赂款物达人民币4109万余元。此外,成克杰贪腐潜伏期长达10年、涉及百余人的违纪违法。他也因此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因腐败被判处死刑的国家领导人。

    1999年8月17日,时任江西省副省长的胡长清率江西团参加昆明“世博会”期间,违反组织纪律,不与任何人打招呼,独自出走。副省长出走“震惊”中央,经查,他先后90次收受贿赂,且数额特别巨大。2000年3月8日,胡长清被依法执行死刑,他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