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本人也非常痛恨腐败,主张采取严厉措施对待腐败。他严惩刘青山、张子善以及发动“三反”运动就是例证。但他把解决政治和思想问题摆在压倒一切的位置,并用阶级斗争的方法去处理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过于强调“革命”对“生产”的反作用,希望通过“抓革命”来“促生产”,从而逐渐把经济建设放在了次要地位。历史证明,忽视了经济建设,就不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尽快地消灭贫穷,就不能使人民充分相信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要彻底解决思想政治问题以及腐败问题也是不可能的。
邓小平通过对历史教训的深刻思考,调整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路线,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他对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也进行了重新定位,认为经济建设是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7]在深入分析腐败现象严重危害的基础上,他又提出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一手就是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一手就是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8]“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9]“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
邓小平的“两手抓”思想首先坚持的是唯物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是以唯物论为理论基础的。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很不发达的情况下,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国家和社会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只有物质文明上去了,精神文明才可能真正持久地搞上去。没有高度的物质文明做基础,先进的意识形态、思想境界、共产主义道德在社会上就不能被普遍遵循,甚至有坍塌的危险。
邓小平的“两手抓”思想还体现了辩证法。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前提下,邓小平特别强调发挥反腐败对经济建设的保驾护航作用。他认为,不坚决反对腐败,经济建设就可能失去正确方向。要正确处理好包括反腐败在内的思想和政治建设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之间的辩证关系,使之同步发展、相互促进、有机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始终。我们学习他的这一重要思想,不能用形而上学的方法,这里有个重点论的问题。在一般情况下,在大多数正常情况下,都要紧紧抓住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但在特殊情况下,在某些地区、部门或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出现大面积腐败,在国家或地区面临分裂、动乱、战争等严重威胁的局势下,这些问题就上升成为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这时就必须暂时把解决好这些问题放在首位,否则经济建设就无法正常进行。
邓小平的“两手抓”思想内涵是丰富的,但在实践中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也是有难度的。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邓小平就反思:“今天回头来看,出现了明显的不足,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一硬一软不相称,配合得不好。”[11]时至今日,我们再回头去看,可以说,在后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这个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有人认为,腐败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和现代化的必要成本;认为发展经济是硬指标,非抓紧不可,反腐败是软东西,可抓可不抓;甚至把二者对立起来,把经济面临的困难归咎于反腐败,一讲要把经济搞上去,就要求纪律“松绑”、反腐倡廉“降温”。这些认识不仅会干扰反腐败工作,而且对经济建设也是十分有害的。必须把反腐倡廉、党的纪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法制建设等在内的思想和政治建设摆在与经济建设相称的位置,使这一手更加硬起来,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