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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语录
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21日  


   必须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深深扎根在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中,全面落实在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动上。关键是要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权为民所用,就必须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绝不以权谋私。做到情为民所系,就必须坚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绝不脱离群众。利为民所谋,就必须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立志为人民做实事、做好事,绝不与民争利。

  胡锦涛:《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十六大精神研讨班结业时的讲话》(2003年2月18日)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重大历史关头和关键发展阶段,更是高度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这充分表明,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取得执政地位尤其是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必须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党内可能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可能遇到的风险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对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对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大意义的认识也是十分清醒的、态度也是一以贯之的。我们要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当前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