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听举报电话应使用普通话和敬语,不得用反问语对举报人进行质疑,不得和举报人发生争执,不得侮辱、辱骂举报人。
二、接听的首问语。当接入举报来电后,电话接听人应先说“您好,这里是12309举报电话”。在对方应答后,应告知对方电话正在录音。
三、了解举报问题。电话提问的一般顺序为:
(一)问题发生在哪个地方,哪个单位;
(二)问题的具体细节,如举报反映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应了解该人员所在单位的性质和该人员的身份等。
(三)如举报人有相关的材料或文件,可请其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过来。
四、回答举报人。
(一)如举报问题不属于受理范围,应按照《包头市检察机关“12309”举报服务电话受理工作暂行规定》等要求向举报人耐心解释;
(二)对咨询有关政策的,不提倡当场答复,可请来电人留下联系方式,对其问题研究后给予答复;
(三)如举报问题属于受理范围,应告知举报人,我们将按工作程序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五、询问举报人是实名还是匿名。如举报人实名举报,应了解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如举报人匿名举报,即转入下一环节。
六、复述确认举报内容。将举报人的情况、举报时间以及举报问题的重要细节等对举报人进行复述并确认无误。
七、对举报人提出的其他问题应按照《包头市检察机关“12309”举报服务电话受理工作暂行规定》等要求,认真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