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岗位风险预警防范研究,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是近年来党在政治生活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现对如何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监督,有效预防腐败问题,浅谈初步认识与体会。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5/view-7211652.htm
一、当前关键岗位人员廉洁风险现状
从港口的小范围来看,虽然近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腐败行为也得到了明显遏制。但也要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还存在不相适应、不够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 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管乏力,一些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仍然存在权力寻租空间。关键岗位人员都或多或少都拥有一定的决策权和业务处置权,稍有思想不单纯、动机不纯的人就会以权力谋取个人利益。
(二) 廉洁风险防范体制机制制度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不完善,权力运行过程不够公开透明;对关键岗位人员手中的权力的监督不够有力,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不高;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还不会够到位;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制度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 教育与管理相脱节。目前,我们开展的廉洁教育导向功能不明显,典型的示范性、仿效性、可复制性不足,警示教育不够有效。
二、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风险的类型
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风险存在的四种类型。一是思想道德风险:因私欲、私利等自身思想道德偏误或因亲情请托等情节,可能造成关键岗位人员行为规范或职业操守发生偏移,经营管理行为失控,或授意他人违反以权谋私,导致经营管理行为结果不公正、不公平,使企业利益受损或不当得益,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外部环境风险:为了达到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本企业之外的一些人员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感情投资、利益诱惑或恩惠拉拢。关键岗位人员很容易丧失原则,突破应当坚守的道德和法律底线。
三是制度机制风险: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造成行使权力失控,职责行为失范,构成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受贿。
四是岗位职责风险:由于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存在思想道德、外部环境和制度机制等方面的实际风险,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正确履行自身职责或不作为,构成失职渎职。
三、切实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风险防范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形成廉洁风险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责任制。坚持完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责任制定期考核制度,将责任制考核扩大到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多元主体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责任制考核成果在关键岗位人员监督、管理中的作用。二是完善惩防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形成规范有序的工作模式。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好反腐败工作。在关键岗位人员廉洁风险防控方面,可实行由纪委、主管部门、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动,建立跨部门、动态化的反腐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三要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将风险管理和质量管理理念应用到反腐败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廉洁风险管理的动态化、常态化。建立健全廉洁风险责任落实机制、动态监控机制、预警处置机制和检查评估机制。
(二)坚持依法治企,加强法制建设。一是明确关键岗位人员的用权职责。二要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的用权行为。要把制度建立在每一个重点用权环节上。三要调整关键岗位人员用权结构,调整权力结构,加强对权力的管理。分解权力同时也要注意提高办事效率,防止职责不清而互相推诿、扯皮。
(三)制定防范措施,完善防控制度。近两年来,集团各级纪委都分别开展了权力运行监控工作,梳理了企业权力,查找了关键岗位人员的权力风险点,制定了惩防腐败制度体系,做了大量工作。但从近两年的实施情况看,由于制度防控能力不足,个人廉洁风险防范措施未能全面落实,职工群众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乏力等原因,导致前期这些制度、措施并没有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腐败行为产生显著的抑制作用。为了增强预防腐败制度的实施力,当前,应对关键岗位人员的防范措施进行完善。可根据不同的岗位风险等级,从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方面,逐项制定对关键岗位人员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以关键岗位人员为主体,以岗位职责、风险类别、风险点及表现形式、风险等级、防控措施和责任人等为主要内容,建立个人廉洁风险台账。以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对象,对岗位权力进行规范,进一步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标准。按照权责一致要求,对关键岗位人员掌握的权力进行全面清查、逐项确认、减少层次、优化流程、提高效能。
(四)开展风险预警,努力把廉洁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及时收集廉洁风险信息,提高预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其诫勉谈话、问责,使廉洁风险预警机制发挥引导、防范、纠偏三大功能的作用。要扩大民主评议的范围,将权利集中容易产生腐败或出现问题的人员均纳入民主评议的范围。要细化民主评议的内容,创新民主评议的方式。纪检监察干部也要经常深入一线,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
(五)深化风险警示,注重岗位教育。岗位廉洁风险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通过长期的反腐倡廉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关键岗位人员深刻反思。在开展好共性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岗位特色,注重个性化教育,针对港口不同行业的不同职务、不同岗位、不同环节,认真开展风险教育、制度教育和提醒教育,提高岗位廉洁教育的针对性。让每个关键岗位人员都要了解自身的岗位廉洁风险和行为规范,达到有效防范、入脑入心的教育目的,切实营造出“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良好氛围,从“不想腐”的角度建立一道坚不可摧的思想道德防线。
对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有效性的思考
廉政风险,就是实施公共权力的主体产生或发生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可能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就是将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可能出现和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采取前期预防、中期控制、后期处置等措施,是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有效过程。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有效性,是我们地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部署,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地税部门是一个廉政风险的高危部门,在部门内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为了预防和控制腐败现象,是为了降低腐败发生的几率,是为了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腐败行为,是为了让地税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是对我们干部最大的爱护和保护。近年来,我们和静县地税局通过在部门内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查找出地税干部职工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建立起反腐倡廉建设与税收业务工作之间的关联机制,并在税收执法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廉政风险实施有效控制,使干部职工达到和实现了增强风险意识、找准廉政风险、完善防控措施以及有效预防腐败的目的,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干部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二、认真查找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存在和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高度不够,理解不深。个别干部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和理解不足,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认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而自己既不是党员领导干部,又不是纪检干部,手中的权力也不大,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思想上存在不愿管、不想管、不理会的现象,被动应付,甚至是消极防控。
(二)对廉政风险点的查找不准确、不到位、不够深度。对个人来说,个别干部对自己岗位廉政风险点的查找上存在避重就轻、避实留虚等现象,查找的风险点看起来不痛不痒,具有普遍性;对科所室部门来说,个别部门在查找部门风险点时重客观风险点的查找,轻主观风险点的查找,重一般干部廉政风险点的查找,轻科所室部门负责人廉政风险点的查找。想做做样子,蒙混过关。
(三)制定的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缺乏科学性,操作性不强,执行力不够。制定的防范措施趋于表面化和形式化,内容虚,套话多,缺乏针对性和严密性。
(四)纪检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指导,对廉政风险点的梳理把关不严,部门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
(五)考核机制和责任机制没有得到有效的结合,力度不够。有时纪检部门自身也缺乏对相关部门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量化评估不够,仅仅停留在检查“做了没有”的表层,个别情况下依然存在“柔性”、“软性”和“一团和气”的管理方式。
三、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有效性的几点建议
(一)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干部认知度。要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和座谈讨论会等的方式,帮助大家懂得“人人都有风险点,各个岗位都是风险岗位”的道理,要重点强调只要有权力就存在滥用权力的可能性和风险性。对于地税执法部门来说,每个干部职工工作岗位或多或少都具有一定的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均具有不同程度的岗位风险,作为国家公务人员,有责任、有必要主动防范,力争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到最低。一是要强调廉政风险的客观性。要明确任何一个有业务处置权和有职责的岗位都具有风险;二是要明确廉政风险的损失性。要告知风险一旦发生,就会对本人有效履行职责和对事业、对社会各个方面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对个人和家庭带来损失;三是要突出廉政风险的不确定性。要明确廉政风险只是有可能发生的,但并不是必然会发生的,是完全可以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防控措施,去防止风险的发生,或是通过努力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四是要准确理解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有效性。要通过学习引导和交流使领导干部认识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是当好领导、做好管理、带好队伍的有效方法,是履行“一岗双责”的有力抓手。使纪检监察部门认识到推行这项工作是反腐倡廉建设事半功倍的工作,是既不伤害干部又能保护干部的有效措施。使干部职工认识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是保证自己政治坚定、工作稳定和一生平安的基础性工作。
(二)围绕“四种风险”认真做好风险排查。要紧紧围绕制度机制风险、权力运行风险、外部环境风险和“三重一大”决策风险这四种廉政风险进行风险排查。具体来说,一是对于制度机制方面:要重点查找目前体制机制存在的漏洞和缺陷;要查找是否存在未能根据税制改革发展和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需要,及时调整行政管理模式、部门协调机制等,而导致的个别部门和岗位工作之间缺乏相互支撑、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要查找有制度不执行或有选择地执行、执行不到位等的问题。二是对于权力运行方面:就是要紧紧围绕“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个方面查找风险点。要查找是否存在办事程序繁琐、透明度不高、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是否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独断专行、铺张浪费、以权谋私等问题;要重点查找是否存在由于自由裁量权过大,而导致利用职务和职权影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和由于“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而导致的工作漂浮、队伍涣散、失职渎职、违规决策、违法行为等问题。三是对于外部环境方面:要查找是否存在因管理相对人在平时工作和业务往来中,对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而可能造成的权力失控、行为失范,进而导致的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危害问题。四是对于“三重一大”决策方面:要重点查找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是否完善,是否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规定办事,是否存在由于权力向个人集中,而导致的决策不符合依法、科学、民主的要求的问题。
(三)结合岗位实际,找准廉政风险点。一般是采用自己找、同事帮、群众评、领导点和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是要注重点、线、面结合。要以个人工作岗位为点,找准重点、敏感、关键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查找廉政风险;要以工作程序为线,围绕权力运行流程图,紧紧抓住腐败问题易发生的重点环节查找风险;要以制度建设为面,通过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有效防控廉政风险。二是要注重上下结合。要采取从上到下,从下到上,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方法,比如:上级为下级找,下级为上级找,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找,科所室部门之间互相找,然后是反复讨论研究,认真筛选提炼,找出各自涉及到的“四种风险”方面的风险点。三是注重内外结合。对内要充分发挥“同事帮”的作用,让与你共事的同事帮着找风险;对外要充分调动“群众评”的积极性,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要主动征求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来说就是要按“找、亮、问、审、核”的程序和方法。即:“找”,就是主动找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制定具体风险防控措施。“亮”,就是把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群众评议。“问”,就是把查找出来的风险点以问卷的形式发放,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审”,就是把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并提交各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核”,就是由本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后纪检部门核实后,进行最终确认。经过一整套严密的程序力争做到查找岗位风险点无一遗漏、不留死角。
(四)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力度。要加大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党务、政务、事务公开。一是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把合理配置、授权明责、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密切结合起来,把握好政策,做到科学规范。二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职能作用。纪检部门要根据各部门、各岗位查摆出的廉政风险点的数量和严重程度,在明确不同岗位的风险等级的同时,要跟进监督巡视工作,在发现问题和线索时,要有不怕得罪人、不做老好人的精神和正气;在查办处置违纪问题时,要有坚持原则、坚决果断的胆识。三是坚持廉政风险防范与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的有机结合。把领导干部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经费使用、减免税政策落实等作为主要监察项目,健全完善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制度机制,加大对8小时内外全方位监督、监控,对内,可以采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手段,扩大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和透明度;对外,切实加强与当地纪委、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联系,聘请特邀监察员,建立完善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恳谈会和纳税人代表座谈会,同时做好《税企廉政公约》签约单位的回访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违纪违法的行迹和苗头,遏制风险转性。四是积极应对风险毒瘤滋延。对待风险防控视同医治患病,要坚持“良医治未病”的管理方式。有言之:“良医者,常治无病之病,故无病;圣人者,常治无患之患,故无患”。要把扁鹊兄弟治病的道理,引伸到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在风险预见时,要像扁鹊的大哥那样,治病于未发之前,做好病前预防;在发现一些干部有苗头性问题时,要像扁鹊的二哥那样,治病于初起之时,与人为善,早打招呼,早知早改,抓好病期控制;对于违纪违规干部,要像扁鹊那样,动手术,下猛药,严肃查处,坚决处置,不留后患。
(五)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一是要完善制度制约机制。要建立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监督管理制度,及时补救和堵塞缺陷和漏洞。首先,要重视制度的修订。现有的制度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其次,要注意制度的系统配套。既要注意单项制度的制定修订,又要注意与其他制度的协调配合;既要充实完善惩戒性、约束性规定,又要建立健全激励性、保障性规定;既要制定实体性制度建设,又要重视程序性制度建设,发挥整体效能,要争取将一些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二是要推进考核评估机制。要深入推进绩效考核和风险评估,要把干部廉政行为纳入考核,列为一票否决,对凡查出干部有不廉行为者,直接责任人当年度不予考核,同时,其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一定要承担连带责任,给与一定数额的连带处罚,激励和迫使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强化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建立长效防控机制。要紧紧把握“管理+科技+服务”工作思路,科学的分解和设置权责,通过征管质量评价体系推行和目前实施的计算机考核,实现“人机结合、机控人防”;扎实落实纪检组定期听取部门工作汇报制度、交叉巡查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等,一方面突出制度约束和组织保障,另一方面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规避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五类风险”,做好警戒预防工作,使干部职工在面对廉政风险的问题上不想违、不愿违、不敢违、不能违,确保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规范、透明、公正、公平运行。
关于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的思考与对策
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处于廉政风险的高危区位,建立岗位风险预警防范机制,是我们党在政治生活和党的廉政建设中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在单位中,处于重点领域和特殊岗位的领导干部,一旦他们道德滑坡、决策失误,权力的执行就会发生偏差,再加上社会上诱惑很大,很难自觉抵制腐败。
据2013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披露:2008-2012年湖南省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078件9168人,其中2012年立案查办1062件1133人。这些案件中,大案4752件,要案556人。
又据2013年3月在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作的报告中披露:2008-2012年全国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5787件21863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173人。这两组数字表明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刻不容缓。
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的防控研究,探索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的因素、加强风险的防范,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障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现状
近年来,上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预防和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腐败行为也得到了明显遏制。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对廉政风险防范的意识不强。由于受过去计划经济思想和政治体制、行政体制改革缓慢的影响,在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仍存在沿用计划经济时代思维模式去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廉政风险防范的意识不强。比如:有的“大锅饭”思想较严重,有的单位领导或者将本单位的资产视为小团体资产,随意处置;或者对家底不清,固定资产或者无帐,或者有帐无实,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有的视公权为私权,滥用行政审批权、财权、人事权,从中索、拿、卡、要。
(二)对重点职权人物的监管乏力。行政事业单位是人财物高度集中的单位,每个公职人员都或多或少掌握着一定的权力。稍有思想不单纯、动机不纯的人就会以国家财产谋取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特别是单位负责人的管理漏洞大,监督乏力,有的单位领导人集党政权力于一身,搞个人或极少数人说了算,往往一句话就能决定职工的进出升降,一支笔就可以开支大额资金;有的股(所、队)长掌握人事、资金或行政审批等权力的初始审核把关权,单位分管领导对其不好监管,有的甚至与其结成利益共同体;有的机关效率低下,作风漂浮,执法不严现象时有发生。
(三)教育管理与发展形势相脱节。一些单位干部教育管理制度不落实,忽视必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致使党员干部队伍思想素质得不到提高,少数同志理想信念淡化,廉政风险防范的“免疫力”下降。对人员管理抓得不紧,重业务能力轻思想作风表现的倾向在一些单位和领导同志头脑中始终不同程度存在。少数领导干部对公职人员平时出现的不良思想反映和作风表现听之任之,以为是个人小节,不必“小题大作”。个别公职人员不重视政治学习和世界观改造,对自身要求不够严格,交友不慎,廉政风险意识淡薄。
(四)廉政风险防范体制机制滞后。部分党员干部思想观念仍停留在传统观念上,自觉不自觉地用老眼光看人,用老经验办事,用老办法处理问题。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敏感性不强,认识不够到位,不能根据变化着的形势任务和遇到的问题障碍尽早拿出应对措施。在工作中,依赖人的思想觉悟,缺乏必要的制度设计和流程安排以规避廉政风险。一些单位自行制定的措施规定缺乏封闭性、配套性和连惯性。从总体上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制度仍处在探索形成阶段,严重滞后于当前面临的反腐斗争形势。
(五)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发案率居高不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掌握着巨大的人、财、事、物权,在巨额利益驱动和诱惑下,其违纪违法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据统计,2012年全国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举报1.11万件,立案5956件,查实5022件,3780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31名党员干部受到组织处理,1097名党员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纠正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中的违法违规问题2.75万个,389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纠正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问题2.21万个,30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有的案件涉案金额之大、作案手段之直接、恶劣,令人触目惊心。如:辽宁省抚顺市国土规划局原局长江润黎、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原局长罗亚平利用为开发商拿地、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等机会搞权钱交易,甚至直接造假套取土地补偿金,敛财逾亿元,其中罗亚平一人涉贪上亿,被称为“职级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的女贪官”。
从东安县的小范围来看,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行政审批、纪律作风、执法处罚、人员素质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行政审批效率低下。一是政务公开不规范化。行政审批单位的业务仍存在明进暗不进、头进尾不进的现象。目前除个别部门窗口办事快捷以外,其它多数进驻单位形同虚设,虽然进了,签字权仍在局里,不但没有简化人事程序,反而增多了办事环节,行政审批业务最终还是要在局里才能办好。二是制度建设不健全。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资料等各项制度不健全,健全的也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没有付诸实施,按规定公开的收费标准、罚款标准、办事程序等方面的行政事务目前尚未真正地做到公开。三是行政审批手续繁杂。企业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往往是一处卡壳,就再也办不下去;企业入市门槛高,加大了企业经营成本,错过了市场机遇。四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到位。在一些部门和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该下放的未下放,该精简的没有精简,对保留的审批项目缺乏严格规范,审批环节过多,审批程序过于繁杂;一些过时的政策还没有及时得到清理、修订,个别部门还存在“嫁接”收费的现象。
2、工作人员作风不实。有些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工作拖拉、办事效率不高,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依然存在,给企业带来了诸多不便和经济损失。其中乱作为主要表现有:一些工作人员在执法或服务过程中不讲规矩、不依法行政、不按程序办事,把自己手中的权力当成索、拿、卡、要的工具,不给好处就不履行职责,得到好处就乱作为。比如,部分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用电不交纳电费,如果电力公司要其交纳电费,就不协同电力公司稽查非法用电行为。再比如,2012年查处的某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无视党纪国法,利用手中的权力在人事调动、加油站点审批、工程建设等方面索拿好处费40多万元。不作为主要表现有:有些部门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对政府的重大决策不执行、不落实,该办的事顶着不办,能办的事卡着不办,能马上办好的事拖着不办,按规定应当告知到位的不告知到位,给企业带来诸多不便。比如,某些县直单位的股室负责人在为企业服务时,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先后出面进行了督办,而该负责人仍然不办妥有关事宜。慢作为主要表现有:一些机关工作人员不干事,不想事,不管事,不讲学习只讲享受,一天能办好的事要拖到几天才能办好,结果造成企业往返多次才能办成事。比如,有些单位的股室负责人成天想着喝酒、打牌、洗脚、按摩等事情,对自己的业务工作不闻不问,当群众来办理业务时,总是以出差、下乡、在外面办事或资料不全等为借口,拖延办理,导致应该审批的事项未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极大损害了经济发展环境。
3、执法不公普遍存在。有些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死扣法律条款,不考虑企业在建设或生产中的实际情况和合理性去认定、处理发现的问题。比如有些企业在征地建设时,因没有办妥相关审批事宜,而部门不是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变通,而是死扣法律条款进行处罚和收费。有些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对法律条款的理解不同或个人情感因素影响等原因形成处理处罚标准不一致,以致对象在进行横向比较后,认为执法不公。如我县某些部门对本地车辆处理得要轻,对外地车辆处理得要重,对领导和熟人打招呼的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4、“四乱”行为变相加重。最近一个时期,由于种种原因,涉企“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明显反弹迹象,在形式上由明转暗,由强制到变相强制或协商,主要表现为: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借办理和审验证照之机搭车收费、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强行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以及利用办理、审验证照之机设卡收费;找茬罚款、以罚代管、只罚不管、随意罚款、高标准罚款;收取各种名义的赞助费或集资费、以共建或协商形式要求企业分担费用等。比如,2013年查处的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收受商业贿赂案件,就是利用审核新农合资金拨付的职权之便,在2010-2012共3年时间收取了市中心医院、县人民医院等市县10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赞助费150余万元。
5、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行政职能部门轻管理、轻服务,执法生搬硬套,存有较严重的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的现象,导致管理职能化和执法目的的扭曲。比如,有个别乡镇检查站,出于部门利益和个人私利,对检查的事项只要给好处,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干脆以罚代管或只罚不管,拿到好处就放行。二是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文明执法意识不强。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言行不文明,态度生、冷、硬、横,使企业难以接受。比如,2010年以来,县投诉中心就接到群众多次反映一些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的投诉,这些投诉多集中在重点和有权力的行政执法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三是一些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偏低,不是站在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的高度去想问题、办事情,而是为了部门和个人事好办、日子好过,在投资企业办理有关手续或违法时,要么用省、市文件来抵制县委、县政府优化经济环境方面的决策和部署;要么就学会踢皮球,把责任往领导和别的部门踢;要么过分地强调要求投资企业老板亲自出面或引资项目负责领导出面打招呼,否则有关手续难以办妥,违法难免。
6、主动服务意识较差。一些执法和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没有主动服务意识,存在着表面热情、内心淡漠,口头热情、行动冷漠的问题;有的部门和服务窗口缺乏主动性,坐在办公室等待的多,主动上门服务的少;有的部门和单位个别中层干部工作节奏缓慢,遇事推诿,遇到困难矛盾不是积极想办法解决,而是推上卸下,左推右挡,打起了“太极拳”;有的部门和服务窗口甚至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对企业和群众在办理有关业务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时,不是耐心告知,而是满腹牢骚,甚至恶语相加。
二、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分析
(一)部分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弱化。行政事业单位廉政风险点主要是来自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流程)、外部环境等三个方面。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是廉洁从政最基本、最关键、最可靠的保障,是反腐败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思想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自然抵御廉政风险的能力就强,感染腐败病毒的机会就少,即使法规制度不够健全完善,也能够凭借良好的素质善其身,保廉洁。反之,即使法规制度健全完善,仍有可能被钻空子或“踩红线”。
思想道德风险因素主要包括:一是理想信念动摇。理想信念是一个人思想和行为的总向导,崇高的理想信念是广大员工的安身之命,敬业爱岗之本,离开坚定的理想信念支撑,就必然导致思想空虚,精神颓废。各种腐朽错误思想就会乘虚而入,最终被形形色色的诱惑所俘虏。二是世界观发生偏移。世界观是人生的“总开关”,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认清自己所肩负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在思想上弄清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应当为谁用,怎样用权等问题,才能做到心有定力,不为名所惑,不为利所诱。如果放松世界观改造,就必然导致廉政风险防范的免疫力下降,渐渐失去对是非的鉴别力,进而随波逐流,误入腐败的泥潭。
(二)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制度机制老化。近年来,为了规避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出台了不少制度措施,对于遏制和减少腐败起到了明显作用,但从总体来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制度性廉政风险仍然严重存在,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权力运行不够规范。没有从操作层面就廉政风险防范问题作系统规范。二是权力制衡机制尚未全面形成。近年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例说明,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制衡机制,是导致腐败问题发生的一个重要导火索。部分单位在决策审批、执法、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上由个别人说了算,给腐败行为带来了滋生的土壤,最终发生腐败案件。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单位虽然制定了不少规定措施,有的还建立了严密的绩效考核制度,但仅停留在纸上,挂在墙(网)上,没有落实到工作上,致使制度规定形同虚设,违规违纪问题屡有发生。
(三)部分同志的岗位职业价值观退化。由于部分同志价值观偏向,把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看得过高,致使出现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较劲。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应当首先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树立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取向。解决好追求什么样的利益,以及如何追求利益的问题。如果在利益观上出了问题,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把个人利益置于绝对地位,就会导致私欲膨胀,在利益驱使下,置法律和纪律于不顾,利用手中的权力,搞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大肆收受贿赂,为不法分子获取不法利益提供庇护等,最终自毁前程和幸福。
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对策
查处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是成绩,防范腐败更是成绩。因此,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的防范,做到防患于未然,不仅是贯彻中央关于《廉政准则》的必然要求,也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党风廉政建设实践的迫切需要。从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存在涉及面宽、范围广、容易滋生腐败的特点分析,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对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上党员干部的教育尤为重要。第一,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主题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廉政风险意识,正确认识岗位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对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提醒、及早纠正,积极构建有效预防腐败的“防护网”。第二,要强化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高思想道德境界,增强党性修养水平,提高辨别是非,区别善恶,在关键时刻把握自己的能力。通过强化道德和作风纪律教育,增强职业道德素养和法纪意识,使广大党员干部认清自己身上的职责,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立场坚定,不被利所惑,不被色所诱,在思想上、道德上构筑起坚固的廉政防线。第三,要广泛深入开展讨论。行政执法单位、司法机关、经济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等要经常性地就廉政风险防范的概念、地位和作用、重要意义、整章建制、提高行政效能及高发案件和行政过错行为查处情况,广泛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开展大讨论,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思想认识。
(二)全面清权确权,加大公开力度。各级单位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各类职权进行全面清理、分项梳理,科学编制“职权目录”和岗位权力说明书;对每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以及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找出行权过程中容易诱发廉政风险的薄弱环节。要按照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将“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裁量权基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结果、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将内部职权行使情况、工作流程等,在单位内部公开。特别是对干部任用、行政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要加大公开力度。
(三)排查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首先,要排查风险。由单位按岗位逐一排查廉政风险,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五种方法重点查找四类风险。第一是岗位职责风险,查找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因素;第二是业务流程风险,查找由于工作程序和个人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因素;第三是制度机制风险,查找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及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明确规定,可能导致行政行为失控的因素;第四是外部环境风险,查找行业“潜规则”对岗位的干扰、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等因素。其次,要划分等级。可根据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风险等级划分为三级。一级风险是发生机率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如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等;二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损害较为严重的风险,如有可能违反相关法规,受到纪律处分的风险等;三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小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的风险。最后,要评估风险。风险等级的评估可以分为三个步骤:一是自查自报。由单位、各具体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自查,经本岗位全体人员会议讨论研究,确定岗位廉政风险及等级,再上报给单位分管领导进行初审。二是组织审定。由本单位领导成员集体审核、筛选、确定各岗位的廉政风险及等级,并结合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通过适当形式向干部职工进行公示,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三是纪委备案。将通过本单位初审、预审的岗位廉政风险及等级上报纪委、监察局备案。纪委、监察局根据上报情况,参考信访举报、案件查处、专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有关情况,最终审核确定。
(四)制定防范措施,构建防控机制。针对排查确定的廉政风险点,根据不同风险等级,从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方面,逐项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针对因制度设计缺陷导致的违法违规扩张权力、减免责任,增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以及利益冲突、谋取特定团体利益等情形,因制度执行不到位、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和制度缺失导致的权力监督失效等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同时,以单位、岗位为主体,以岗位职责、风险类别、风险点及表现形式、风险等级、防控措施和责任人等为主要内容,建立廉政风险台账。通过全面的防范措施、健全的制度机制、完备的风险台账,形成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廉政风险常态化管理打好基础
(五)开展民主评议,形成监督合力。通过民主评议,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发挥组织监督、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对权力的制约和风险防控作用,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监督保障合力。第一,要扩大民主评议的范围。将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司法权、评估权、人才和资金物资分配权等社会公共权力的单位,如组织人事、审计、财政、民政、发改、扶贫、国土、城建、卫生、工商、税务、公、检、法、国有企业等等,以及事关人财物分配、司法行政等权利集中容易产生腐败或出现问题的部门、单位的关键股(室)、队(所)纳入民主评议的范围,对处于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一把手”开展民主评议。第二,要细化民主评议的内容。重点评议履职履责和依法行政情况;办事效率和工作作风情况;廉洁从政和内部管理情况。特别要突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干部选拔、资金管理、项目审批、行政执法等情况。第三,要创新民主评议的方式。采取内部测评和外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被评对象进行评议。组成有群众代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纪检监察干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党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的评议组,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评议。同时,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专栏进行公布,使评议对象处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在纪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群众通过电话、信访、网络等渠道反映被评对象的各类投诉,并组织进行重点核查。第四,要严格评议结果的运用。将评议结果作为奖惩和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测评“不满意”的被评对象,要责令辞职,拒不辞职的,要按程序予以免职;测评“满意”的,给予表彰,可以授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先进单位,被评对象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可向该单位和组织推荐提拔重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可实行由纪委、主管单位、派驻的纪检组三级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构建覆盖各战线、各领域、各岗位的网络。纪检监察机关要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最好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监察局长任副组长,纪委常委为成员,同时要求重点领域的部门和关键岗位的主管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周密安排部署。派驻的纪检组(监察室)要全程参与,及时调度,突出加强监督检查这一工作重点,定期分析防控机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对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同时要抓好结合,坚持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与查补堵漏、建立完善惩防体系相结合,确保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总之,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是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实践和探索,是预防腐败的一种有益探索、有效途径和有力措施。虽然它不可能一药治百病,但它可以积极有效地预防腐败。要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做到“查得准、防得住、控得严、落得实”,不断提升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