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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腐简史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21日  


     虽历代王朝兴亡更替的原因各不相同,但贪污腐败如蚁啮柱,久而久之,柱朽如渣,华屋遂轰然倒塌。在君主专制时代,反贪斗争犹如“割韭菜”,割了一茬又长出一茬:开国之初狠抓反贪,中后期“寻租”之风愈演愈烈,到了执政末年则是民不聊生,始终无法走出轮回怪圈的尴尬。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总结历史各时期反贪斗争的经验,无疑对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贪污横行与汉武帝加强反贪力度

汉武帝是西汉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一个皇帝(前140-前87年),作为一代英主,他一方面建立了辉煌的功业,一方面也给当时的社会带来深重的灾难,使国家和百姓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正如司马光所正确评论的:"孝武穷奢极欲,繁刑重敛,内侈宫室,外事四夷,信惑神怪,巡游无度,使百姓疲敝,起为盗贼。"认为他与秦始皇相差无几。特别是,由于汉武帝有着惊人的享受欲望,他的奢侈无度创造了西汉历史的最高水平,上行下效,就使文、景以来的奢靡之风以更加强劲之势吹向社会的每个角落。在此风气的浸润下,武帝一朝官吏的贪污腐败自然变本加厉,令前辈们无法望其项背。

武帝时期官场的腐败表现在许多方面,贪官们把其触角伸向任何能够伸去的地方。

首先是侵吞土地。因为土地是古代社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财富的象征。以武帝为首的封建国家将土地视为私产,随意征用。为扩修上林苑,他不惜挖掘百姓的坟墓,拆毁人家的房舍。大小贵族官吏,利用手中的特权,以强取、贱买等手段,千方百计侵吞百姓的土地,强占国家的土地,也抢夺失势贵族官僚的土地。如丞相田蚡就有大量来历不明的肥沃土地。为了扩大宅地,他甚至打算侵占官府考工的地盘,连汉武帝也看不过去,痛斥他"何不遂取武库?"外戚窦婴失势后,田蚡看中他城南数顷良田,就提出以解救他犯罪的儿子为条件得到那片土地,窦婴十分气愤地说,将军虽尊贵,难道就能以势夺田吗?其实,窦婴和与他声气相求的灌夫也是掠取土地田宅的老手。灌夫"家累数千万,食客日数十百人。陂池田园,宗族宾客为权利,横于颍川"。

贵族、官僚在侵吞无权无势百姓田宅的同时,还利用管理国有土地的机会,上下其手,内外勾结,代公为私,索贿受贿。如李蔡任丞相时,就借一次朝廷赐予百官墓田的机会,贪污土地出卖谋利,得钱四十万,事发后自杀。官府在把大量国有土地以"假民公田"的形式出租时,先以极低的租额租给豪强权势之家,要他们再以较高的租额转租给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从中获取差额地租。典型的例子是酷吏宁成,他曾任中尉,被免职以后,即通过关系租到官田千余顷,转租给数千家贫民,几年以后,当宁成遇赦的时候,已经"致产数千金",成为"威重于郡守"的一方富豪了。类似宁成的情况,恐怕各地都有,其实质既是盘剥小民,又是侵吞国家财产。

其次,官场行贿受贿之风愈演愈烈。如太尉田蚡一时权倾朝野,贿赂络绎而至,他照收不误。韩安国因对匈奴战争的失误而免官后,以五百金贿赂田蚡,结果被重新起用,先任北地都尉,后任大司农,成为中二千石的高官。大行王恢因与匈奴对战马邑失利,汉武帝准备严惩。他于是以千金向田蚡行贿,希冀通过他向武帝说情,以免死罪。因为田蚡对音乐、狗马、田宅特别钟爱,行贿者于是投其所好,一时间献到他府上的"金玉狗马玩好不可胜数"。投桃报李,田蚡也卖力为行贿者谋取官位和其他好处,不少人经他之手得到高官,有的一夜之间升到二千石。后来汉武帝也发现此人胆大妄为,越权任用许多人做官,当面愤怒地质问他:你任命官吏有完没完,我也想任命几个官吏。然而,受贿犹如吸食毒品,很难自行收敛。田蚡不惜触犯"阿附藩王法",同觊觎皇位的淮南王刘安相勾结,接受他的大笔贿赂。所幸他死在淮南王案发之前,否则,按武帝的说法,他得到的将是"族灭"的下场。主父偃早年落魄,后以工于心计和能言善辩而得大官。他仿佛要使早年的窘况得以补偿,随即明目张胆地索贿受贿。不少官吏怕那张利口给自己带来灾难,只好以行贿买平安,"赂遗累千金",很快暴富起来。有人对主父偃的恶劣行径加以劝阻,希望他考虑后果时,他竟毫无羞愧地辩解说:"我结发游学四十多年,一直未能入仕途,结果是父母不认我这个儿子,兄弟将我拒之门外,宾客也舍我而去,我在困厄中太久了。况且,大丈夫活在世上不应碌碌无为,不能以五鼎食,宁可以五鼎烹。我自感日暮途远,所以故意倒行逆施。"完全是一副赌徒的心态。他最终因收受诸侯贿赂和致齐王自杀而遭诛。

田蚡与主父偃只是贪官中的两个典型,当时的大小官吏几乎人人受赂,个个贪赃,必要时也出手大方地行贿。即使功勋盖世,权侔人主的大将军卫青也不能免俗,拿出五百金为汉武帝宠爱的王夫人祝寿。在盐铁会议上,桑弘羊讽刺那些以经明行修相标榜的儒生都是口是心非的"洁言污行"之徒,一旦官在手,"奸利残忍之心"立即暴露无遗。贤良文学们也毫不客气地攻击桑弘羊之流是一伙"见利不虞害,贪得不顾耻,以利易身,以财易死"的"兴利之臣"。他们的互相攻讦,道出了一个基本事实,无论什么人,无论以什么来路进入官场,都很难与贪污受贿绝缘。

再次,是司法腐败越来越严重。汉武帝任用张汤、赵禹修改增删过的法律繁密苛酷,"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于是执法者可以随意引用解释法律条文,根据关系与行贿多少量刑判案,"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如此一来,必然是"罪同而论异",罪重得释与罪轻冤死者不在少数。一批人数众多的酷吏走上执法岗位,他们"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视法律为儿戏,随心所欲地行事。汉武帝最信任的两位执法大臣张汤与杜周,是酷吏中的两个典型代表,他们治狱专以汉武帝眼目行事。张汤对待罪犯的原则是:武帝意欲重判的,交给苛酷之吏审理。武帝意欲轻释者,则交给轻平之吏审理。杜周对待罪犯的原则是:武帝意欲排拒者,则加以诬陷。武帝意欲释放者,则先关押起来,待机寻找为之开释的理由。如此执法办案,贪赃之事必然司空见惯,一些执法之吏也就迅速暴富。

其中典型的是杜周,此人初为廷史时,仅有一匹身有残疾的老马,后来长期担任廷尉、御史大夫,晚年"家赀累数巨万",其中恐不少是赃款。另一酷吏王温舒,手下麇集一帮贪赃枉法的僚属,以执法酷烈,敢于杀伐著称。他当上司察京畿吏治的中尉以后,专门结交权势之家,刻剥无权无势的百姓。在执法过程中,当然也伴随着贪赃,在他因恶行被族灭后,家财达千金之多。而就是这样一位罪行多端的酷吏,竟成为郡守、都尉、诸侯二千石仿效的对象,无怪乎当时"天下郡太守多为奸利"了。

司法腐败的最大受害者是一般百姓,武帝后期乡村农民起事的此起彼伏,显然与执法官吏的贪赃枉法和滥刑滥杀有关。又其次,是军官的侵吞战争物资,克扣军饷,刻剥士卒。由于武帝连年对外用兵,军需物资数额庞大,战争造成了军官势力的膨胀,也为他们的贪污创造了条件。卫青、霍去病、李广利等人就是通过克扣军饷,侵吞军用物资和虚报军功请赏而富极人臣。如李广利率近十万大军和三万匹战马出征大宛,虽勉强获胜,但损失惨重,生还的士卒仅万余人,战马千余匹。其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是"将吏贪,多不爱士卒,侵牟之,以此物故众"。

最后,由于汉武帝垄断货币铸造,实行盐铁官营、算缗告缗、均输平准等工商政策,给主管官员创造了侵吞国家财产,内外勾结,贪污牟利的机会。如张汤就与长安商人田信等勾结,偷漏国家经济情报,使之牟取暴利等等。

由于无孔不入的贪污腐败严重腐蚀了官僚队伍,恶化了官民关系,毒化了社会风气,动摇汉皇朝的统治基础,迫使汉武帝不得不采取断然措施,加大反贪力度。为了改变官吏中武力功臣及其后裔较多的问题,武帝下令推行察举选官制度,令郡国守相、二千石以通晓儒家经典为标准,每年举孝、廉各一人于朝廷,经考试后任官。这些人出身相对贫寒,但文化素质较高,他们跻入仕途,改变了官吏队伍的成分,提高了官吏队伍的整体素质,对遏制腐败起了一定的作用。他们之中,出了公孙弘、董仲舒、倪宽等一批廉洁奉公的好官。与此同时,汉武帝设十三部刺史,加大监察力度,鼓励吏民越级上书,诣阙言事,从制度上保证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员时刻处于监督之下,使腐败能够被较早发现和惩治。而一旦发现贪污、受贿、枉法的官吏,则予以重法惩治,即使皇亲国戚,高官显贵,一律严惩不贷。公孙弘以后的丞相李蔡、庄青翟、赵周、公孙贺、刘屈氂等,大多因贪贿之事而遭诛。

为了反贪,武帝不惜任用一批酷吏,以法外的酷烈手段对付贪残之吏,使之付出血的代价。在加大反贪力度的同时,武帝还有意识地表彰廉吏,公孙弘、赵禹、尹齐等一批公正执法,廉洁自律的官员得到好评,被树为百官的表率。通过以上措施,加上其他政策的配合,到武帝晚年,贪污腐败之风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已经激化的社会和阶级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和,动荡的局面又趋向稳定。


魏晋南北朝反贪的启示

一、贪污与门阀特权

魏晋南北朝是门阀制度盛行的时代。所谓门阀制度就是按门户等级严格区别士族与庶族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上的不同地位,以维护高门士族特权的等级制度。门阀贵族有许多特权,在政治上可以凭借父兄官位而做官,即"计资入仕",在经济上可按官品占田和免除本人及家族中各类人的赋役,在法律上犯法可以减刑、免刑,逍遥法外。门阀制度在魏晋之间形成,东晋时达到鼎盛,东晋末和南朝逐渐衰落;在北朝,孝文帝时按先世官爵和当代官爵制定姓族,建立起等级森严的门阀制度,加强和巩固了胡汉门阀贵族的联合统治。

门阀士族为了追求腐朽的享乐生活,就要利用权力大肆贪污受贿。而皇帝既然把他们作为统治基础,要依靠他们,也就放纵他们,这就使他们贪污腐败本性更加恶性膨胀。西晋时代官场普遍盛行贪贿之风,许多官吏"求纳受贿,不知纪极,生官死赠,非货不行"。以至出现了《钱神论》这样的讥世之作。从刘毅的《论九品有八损疏》及王沈的《释时论》,更加可以看到权贵们居高位,士子们趋炎附势,以及一桩桩肮脏的幕后交易。东晋完全沿袭了西晋的弊政,以送故迎新和"恤贫"等种种名目容忍门阀贵族的贪污行为。王谢桓庾等大族,哪一家不是追求财富和生活享乐。

南朝虽出现了"寒人掌机要"的历史现象,但对门阀贵族仍给予照顾。他们在任官期内仍可大肆聚敛。北朝后期门阀贵族的贪婪和奢侈完全可以与西晋比美。可以说,魏晋南北朝时期比较严重的贪污现象与门阀制度是分不开的,它是贪污的社会根源。在南朝出现的"寒门掌机要"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门阀制度,但这些寒人文化素质差,他们仅凭九品中正制是不可能把持大权的,而主要通过接近皇帝而受到宠幸,成为恩幸,才被委以重任。他们是一群暴发户。当他们一朝大权得手,便拼命聚敛挥霍,无论是在中央当中书舍人,或在地方上做典签,都是如此。

由此可见,不受或少受制约的特权是贪污腐败的根源,一个社会的贪污程度往往是和其特权受制约程度成反比的。要抑制贪污,一定要有对官吏权力有所制约的切实制度和措施。

二、反贪和改革

魏晋南北朝的历史证明,反贪活动和社会改革往往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改革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前提环境。一切改革都要靠人去执行。改革的成败不仅决定于其改革措施正确与否,而且决定于执行改革的人的素质。中国历史上众多改革中的有些改革,其内容并无什么问题,但由于执行改革的人素质差,最终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后果,例如王莽改革中的五均、赊贷及六管措施,王安石变法中也有类似情况。

但是另一方面,只有坚持改革的领导者,才能比较坚决地反贪。因为改革家一般都是有作为的政治家,他们往往把廉政作为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决不会容忍贪污腐败行为的肆虐。曹操是个具有革新精神的政治家,他就十分重视整饬吏治,对敢于打击豪强的地方官,如司马芝、杨沛、满宠等,都加以鼓励和支持。由于曹操的提倡,"天下之士,莫不以廉节自励"。十六国中的后赵石勒以张宾为谋主,多方改革,在他统治时期,吏治也比较清明。前秦苻坚在王猛辅佐下,实行改革,抑制豪强,加强法治,其御史中丞执法不避亲贵,制裁贪污官吏,从而很快地澄清了吏治,达到了"兵强国富"的效果。西魏宇文泰在苏绰辅佐下,实行改革,推行"六条诏书",奖励清官,惩治贪污;周武帝继续实行改革,颁布《刑书要制》,打击贪官,从而使西魏北周日益强大,终于把地广人多的北齐灭掉。魏孝文帝改革更是比较典型的事例。他在班行俸禄后,规定不准官吏再经商谋利,官吏贪污绢一匹,就处死刑。他大张旗鼓地整顿吏治,严格执法惩治贪污,即使亲戚也不讲情面。班禄这一年秋天,刺史以下官吏有四十多人因贪赃被处死,由此可见,改革需要以廉政反贪为前提,否则改革就会失败;反之,只有作为改革家的领导者才能在实践中把反贪工作贯彻下去,把反贪倡廉作为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取得较好的成效。

三、贪污与政权存亡

一个政权的吏治清明与否关系到它的兴衰存亡,这是已经被古今中外的历史多次证明了的真理。

魏晋南北朝的历史再次证明了这一真理。西晋从公元280年统一全国,到316年灭亡,历时仅三十六年。西晋短期而亡不是偶然的,不能完全归结为外族人侵,其主要原因是内部腐败。司马氏晋武帝贪婪奢侈,追求荒淫的生活。上行下效,其臣下也竞相贪污聚敛。西晋初年出现的袁毅行贿案充分反映了官场的贪贿之风。与贪贿之风相连的是奢靡之风、任人唯亲之风。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内因。正是这些腐败之风加速了西晋的灭亡。建立北魏的鲜卑拓跋部早年军事力量强大,从道武帝拓跋珪到太武帝拓跋焘,经过多年征战,终于结束了十六国混乱局面,统一了北方,可谓赫赫武功。但是从宣武帝时期起,门阀贵族们在安逸的生活中迅速腐败下去,贪污盛行,吏治败坏,奢侈腐化,佞佛成风。出现了与西晋一样的"比富"丑剧。终于经过二十多年,自己走向了灭亡。东魏北齐和西魏北周的不同命运也证明了这一点。西魏北周因改革、擢用廉吏而强大起来。相反东魏北齐因贪污现象不能遏制,统治阶级奢侈腐化而衰败下去,最终被北周所灭。南朝宋齐梁陈四个小朝廷,在其前期都因统治者有所作为,提倡节俭廉政,反对贪污受贿,从而出现了如"元嘉之治"、"永明之治"等社会安定繁荣局面。而到后期,统治者都荒淫昏聩,如宋前废帝、后废帝、齐萧宝卷、梁武帝后期、陈后主陈叔宝等时期,社会普遍地贿赂公行、吏治败坏,终于走向了覆灭。《左传》早就说过:"国家之败,中官邪也。"反贪的确是关系到一个政权治乱兴衰的大问题。

唐代后期的反贪实践

安史之乱的爆发,使唐王朝受到沉重打击。肃宗卖官鬻爵,出售僧尼道士的度牒,乱征商税,甚至没收富商豪族的财产。为了配合增加收入这项重要工作,作为主要反贪机构的御史台,也在反贪的名义下,敛聚财物。监察御史毛若虚,向肃宗献策,要求将所有犯人的家财,全部没收充公。在得到肃宗认可后,他就滥用职权,按照犯人的家财来确定赃款数额,任意征剥财货,以至每天都有进奉,由此受到肃宗的赏识,提升为御史中丞。监察御史敬羽,捕逐钱货,不亚于毛若虚,而其滥用酷刑,又在毛若虚之上。胡人康谦,资产亿万计,肃宗任命他为试鸿胪卿,负责管理山南东路的驿站。因其富有,被人诬告暗通安史叛军,敬羽遂严刑逼供,二日之间,康谦鬓发皆秃,膝盖被打碎,人也完全变形,看见他的人都以为是鬼物而非人类,最后还是被敬羽所杀,资财也被全部没收。代宗即位后,捕杀敬羽,而敬羽在临刑的时候,从衣袖中拿出几张状纸说,有人检举州县官吏犯贪污罪,恨不得审理其事,希望主持州政的人,不要将此事不了了之。大概他始终认为,惩治贪官污吏,将其财产全部充公,并无过错。反对贪污受贿,不是整饬吏治,而是以敛聚财货为目的,这是肃宗时期反贪工作的突出特点。

德宗讨伐叛乱诸镇的战争失败后,政治态度发生根本转变,不仅对藩镇采取姑息态度,以求得暂时的安宁,而且疑忌大臣,宠信宦官,迷恋和追求个人财产,从而使贪污腐化再度猖獗起来。他的这些做法,引起许多官员的不满,以王叔文和王伾为首的一小批不满现状的官员,聚集在皇太子身边,针砭时政,讨论改革措施。他们的这种做法,得到皇太子的支持。因此,当顺宗即位后,便支持以王叔文、王伾为首的小集团进行改革。二王首先将残暴掊敛的京兆尹李实贬为通州长史,消息传出,市井欢呼,皆袖藏瓦砾,遮首等候,欲痛击之,李实绕道而行,才得以逃脱百姓的惩罚。接着,顺宗在即位赦诏中宣布,除两税正税外,不得擅自另行征税;除正常的土贡之外,不得另进钱物,包括盐铁使月贡钱在内的各种进奉,全部取消;因欺诈勒索而引起公愤的宫市、五坊小儿也全部罢去。由此人心大悦。然而二王的改革,触动了许多既得利益者,因此遭到宦官、大臣和部分节度使的强烈反对,很快就以失败告终,顺宗也被迫传位于太子李纯,即唐宪宗。

唐宪宗即位后,在惩治贪官污吏方面,也有所作为。元和四年(809年),御史中丞李夷简弹劾京兆尹杨凭,在其担任江西观察使期间,贪污僭侈,由此贬杨凭为临贺县尉。同年,监察御使元稹弹劾已故剑南东川节度使严砺等人违制擅赋,中饱私囊,宪宗下诏迫缴严砺生前贪污的赃款赃物,涉及此案的七个州刺史也都受到责罚。元和五年(810年),右金吾大将军伊慎贿赂宦官第五从直,求为河中节度使,第五从直担心事情会泄露,遂向宪宗告发。贬伊慎为右卫将军,与此事有牵连的三人被处死。元和六年(811年),前任行营粮料使于皋谟、董溪,贪污数千缗,被人告发,赐死。元和八年(813年),宰相杜黄裳生前受贿卖官的事情,被御史台揭发,涉及此案的人员,大多受到惩处。元和十二年(817年),京兆尹窦易直,贪赃枉法,贬为金州刺史。但是对于宦官的贪赃枉法,宪宗却没有予以严厉的惩治。唐宪宗以后,官僚集团内部形成以牛僧孺、李德裕为首的两大对立政治派别,在其将近四十年的相互倾轧中,不乏假借贪污受贿以打击对手的事例。其结果,使得正常的反贪斗争,举步维艰。唐宣宗时,牛、李党争结束,但是以宰相令狐为代表的高级官员却肆意贪污,货贿盈门,法纪荡然无存,宣宗虽屡颁反贪诏令,仍于事无补。僖宗以后,在王仙芝、黄巢大军的打击下,唐王朝实际上已经四分五裂,为生存而苦苦挣扎的皇帝和朝臣,再也没有可能开展反对贪污腐化的斗争。


两宋民谣中的颂廉反贪

民谣谚语,是人们世世代代的生活经验的高度总结与卓越智慧的长期积淀,有着极为丰富、深厚的内涵,是极富特色的传统民间文化的形式之一。它是普通老百姓口头创作的短篇韵文作品。其别名俗称很多,如"风谣"、"谚语"、"谣辞"、"民谣"、"百姓谣"等。

一个时代的民谣谚语,代表了当时广大民众的意志和情感,既能概括地反映现实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及其特色,又能典型地表现当地老百姓的好恶与褒贬,具有鲜明的个性、针对性与讽喻性。两宋时期的许多民间谣谚,就反映了人们对清官廉政的美好期望赞颂;同时也表现出入们对贪官污吏的严厉谴责与愤恨;而且有的还揭露了社会的黑暗,官场的腐败;控诉了贪赃者的罪恶,贪污行为的无耻;反映了广大民众遭受掠夺与勒索的痛苦和辛酸;从而,成为传统的反贪文化内容之一。

两宋时期的民间谣谚中,有大量的倡导廉洁、颂扬廉政的内容。宋人认为:往官之要,曰廉曰勤。岳飞更是直率地指出: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至于名相范仲淹,则其境界更高。他提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清心做官,莫营私利。这些至理名言,后多成为人们的口头禅,转化为歌谣民谚。

另外,当时还有劝廉、守廉的民谣。例如:世常羞贫贱,贫贱非我羞;人人为官莫敛财;住世一日,则做一日好人;居官一日,则做一日好事。否则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这些或诗或歌的民谣,代表了广大民众希望官场廉洁、官员廉正、不奢华、莫敛财的良好愿望。

据传,当时民歌谣谚中还广为流传着宋真宗写的《劝学诗》:"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房不用架高梁,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出门莫恨无随人,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诗歌中既有劝人勤学苦读的用意,也将读书、做官、发财之间的关系写得清楚明白。但不论怎么说,学而优则仕,总比不学无术、只顾投机钻营和贪赃枉法要好。因此,时人又唱道:谁不爱,黄金屋;谁不羡,千钟粟;但他们也深知儿孙自有儿孙福,何必为官去贪污;且富贵有余乐,贫贱不堪忧。

两宋时期,大量的民谣谚语表达了人们对贪官污吏的愤恨,尤其是对北宋末年童贯、蔡京、朱勔等人的切齿之恨。如贪官朱勔受宠,仅家奴即有百余人封官赐爵。其中受金带者至有数十人。当时民谣说:金腰带,银腰带,赵家世界,朱家坏!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以贪污勒索的钱财而换取的腰带到手后,又被高价转卖,从而大获其利。因此,人们对贪赃枉法之徒愤慨至极,认为"打破筒(指童贯),泼了菜(指蔡京),便是人间好世界"。

有些诗歌民谚还揭露了贪官的罪恶与崇拜金钱的无耻嘴脸。南宋初,因大将张俊所领士兵自臀而下,文刺至足,故有"花腿军"之名。然而,这些花腿军成了他的私仆。他役使这些花腿搬运花石,在杭州为他修盖太平楼。当时民谣道:"张家寨里没由来,使他花腿抬石头,二圣犹自救不得,行在盖起太平楼。"不仅如此,他还派人到海外贸易,获利几十倍。于是,张俊成了当时的一大富翁,仅"岁收租米六十万缗",而且"家多银,每以千两铸一毬,目为'没奈何'"。但人皆怨之,把他叫做"钱眼内坐",给他取了个"铁脸"的绰号。"铁脸"者,"无廉耻,不畏人"之谓也。

贪官污吏无耻,他们崇尚"欲得富,须胡做"之道。其中,王黼尤为突出,他公然把各种官职按不同等级定价出售。于是,人们为他编了顺口溜:三千索,直秘阁;五千贯,擢通判。以致大官大贪,小官小贪,甚至无官不贪。官吏贪污,实同盗贼,有时,贪官为害甚至倍过于贼。

在西夏的反贪文化中,同样有许多哲理性、思想性、文学性三者兼具的民谣谚语。如对贪官污吏追逐升官发财、贪婪成性、惟求享受的寄生生活抨击道:"又穿服,又贮财宝,不用借债;官爵已升,宫室已成,不缺用品";"户户紫衣不缫丝,人人为官莫敛财"!这其中,既有控诉,也有讽刺,还有劝善戒恶民谣;世上正事三件:"畜牧、耕作和商贩;天下坏事三件:骗盗、贪索和赌钱"。


洪武时期的反贪风暴

元朝末年,贪污贿赂之风盛行,政府公开卖官鬻爵,大小官吏拼命搜括钱财,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农民起义风起云涌。朱元璋参加了起义,并领导农民推翻了元朝的统治,建立了明朝。

明朝建立后,伴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在许多开国功臣中孳生了居功自傲、贪图富贵的享乐主义思想。另外,在明朝官僚机构中有许多元朝归附的官吏,元末的贪污之风也被他们带到了官场中。因此,洪武初年的吏治较之元末并没有多大改善,各级官吏贪赃枉法,地方豪强横行无忌。在中央,户部侍郎郭桓利用职权,勾结地方官吏,贪污秋粮190余万石,此外,他还侵吞了大量的金银和宝钞(折合成米达2200余万石);兵部侍郎王志借勾捕逃军等事收受贿赂22万贯;宝钞提举司官员造钞690余万锭,隐匿143万余锭。连中央派往各地负责纠劾贪官的监察御史也借监察之名,疯狂贪污受贿。地方官吏的贪污受贿行为也丝毫不比中央官吏逊色,他们利用征收钱粮等机会肆意侵渔百姓,如浙西的州县官吏在收秋粮时,每收米一石,借各种名目额外索取达900文,比正税增加了近一倍。衙门的吏员也经常到村里骚扰掠夺百姓。

朱元璋出身于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17岁时,父母和兄长相继死于灾荒饥疫,从此无依无靠,过着以乞讨为生、孤苦伶仃的生活。正是这样的生活经历,使朱元璋深知民间疾苦和贪官污吏之危害,对劳动人民非常同情,对贪官污吏恨之入骨,称帝后经常劝勉官吏体恤民情,力戒贪贿。朱元璋认为官吏廉洁与否关系到民心向背和国之存亡,元朝就是亡于贪官污吏,为此他立下了"杀尽贪官"的誓言,并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

第一,朱元璋颁布了许多劝勉官吏的文书和诰谕,如《祖训录》、《臣戒录》、《醒贪简要录》、《彰善瘅恶录》等。他还亲自组织编写了《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以下多总称《大诰》三编)和《大诰武臣》。《大诰》三编选录了当时全国刑事案件中的官民事例,连同《大诰武臣》共236个条目,其中150个条目是属于惩治贪官污吏的,因此《大诰》三编和《大诰武臣》实际上就是以惩治贪污为主的案例汇编。朱元璋要求全体臣民户备一套《大诰》三编,若犯笞杖徒流罪名,有《大诰》三编者减一等,没有者加一等。他还把《大明律》和《大诰》三编作为学生的必修课,并把它们列为科举考试内容。在朱元璋的倡导下,《大诰》三编风行全国,人人读之,人人讲之。另外,朱元璋还规定每县乃至村都要建"申明亭",把贪官污吏的名字及其罪状列于其上,让人人皆知,以示警戒。

第二,重典惩贪。朱元璋认为,治乱世必须用重典,对贪官污吏尤其应当严惩。前面所说的《大诰》三编和《大诰武臣》就是重典惩贪思想的反映。《大诰》并不是法律条文和量刑标准,而是一种"法外之法",把"法外用刑"合法化。《大诰》三编中的许多酷刑如族诛、凌迟、极刑、枭令、墨面文身、挑筋去膝盖、剁指、断手、刖足、阉割为奴、斩趾枷令等30余种都为《大明律》所未设。同一犯罪,尤其是贪污罪,《大诰》三编的处罚要比《大明律》大大加重了。朱元璋还创立了"剥皮实草"之刑,规定贪污60两银子以上者,砍头示众,并剥皮实草,将之挂于公座之旁,使官吏一见便触目惊心。

第三,对于贪官污吏,即便是功臣宗亲,朱元璋也一律严惩不贷。永嘉侯朱亮祖出镇广东时,收受贿赂、贪赃枉法,强迫番禺知县道同释放犯法的土豪和亲戚,并诬告道同致死。朱元璋得知此事后,将朱亮祖及其侄子朱暹依法处死。

第四,查办大案要案。最为有名的两桩大案是"空印案"和"郭桓案"。

当时按照规定,每年布政司和府、州、县衙都得派计吏到户部报告钱粮、军需等财政收支项目,经过户部审核数目完全符合者,才准许报销。如果钱粮数字有分、毫、升合不拢,整个报销册便被驳回,重新填造。布政司离京师远的有六七千里,近的也有千里上下,所以为了减少来回奔走的麻烦,上计吏习惯上都带有预备好的盖过官印的空白文册,如遇户部驳回则改填。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发现了这一情况,认为其中一定有贪污舞弊行为,决定严加查办,自尚书至守令皆被处死,其他被判处杖刑并发配边关者不计其数,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空印案"。"空印案"只是朱元璋怀疑其中有诈,未有贪污之确证,但预持空白文书,遇户部驳回即改填的做法毕竟不符合财政审查制度,无疑为贪污分子大开方便之门,久而久之,到户部核钱粮、军需之差也必定会成为贪污受贿的渊薮。因此"空印案"是朱元璋打击贪官污吏的重大举措。

继"空印案"之后,洪武十八年,朱元璋又查处了一件侵吞秋粮的特大贪污案件--"郭桓案"。如前所述,郭桓利用职权贪污了大量秋粮以及金银和宝钞,折合米共达2400余万石。此案还牵连到户部其他官吏以及布政司的官吏和地方豪强。案发后,朱元璋下令"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追还赃款遍天下。

"空印案"和"郭桓案"共杀了八万人之多,规模之大可想而知。

第五,在反贪运动中,朱元璋还规定百姓可以将贪官污吏"绑缚赴京治罪",即使没有文引(明代过关卡需要的凭证),关津也要放行,不得阻挡,有敢阻挡者,一律处死,而且株连九族。又鼓励人民加强对官吏的监督,规定如果地方官巧立名目、害民取财,允许百姓联名赴京告发。在朱元璋的号召下,常熟县陈寿六等三人把贪残害民的官吏顾英绑缚至京面奏,朱元璋当即赏赐陈寿六钞30锭,三人衣服各两件,还免除了他们的杂役,并警告地方官吏:胆敢对陈寿六打击报复者,一律处死并株连九族。

第六,大力表彰廉吏。奖廉与惩贪是相辅相成的,也是反贪运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朱元璋对此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大胆破格提拔著名的廉吏,如金华知县王兴宗以清正廉洁闻名,被提升为苏州知府,后又提升为河南布政使。朱元璋还亲自召见或旌表廉能卓异者,如洪武八年,因济宁知府方克勤为官清廉,所辖之地百姓富足,安居乐业,朱元璋乃亲自召见;嘉兴府布衣王升写信给其子平凉知县王轸,劝勉他"凡事须清心洁己,以廉自守","勿以富贵为念",朱元璋得知此事后,立即派人到王升家予以奖赏,还亲自撰写诏书旌表,并将王升的家信公布于全国,以树立典范。综观朱元璋的整个帝王生涯,一手抓惩贪,一手抓倡廉是他一贯的反贪措施。

朱元璋所进行的反贪运动,无论其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长、用刑之酷及深入程度,都是史无前例的。


"廉俸"与官吏侵贪

清代的官员俸禄,即定期定量发给的正俸和俸米。依据其政治地位和性质,大体可分成八大系列。即宗室世爵俸禄;公主、格格和额附岁给俸禄;世爵俸禄;文职官俸;八旗武职官俸;绿营武职官俸;外藩蒙古俸禄;回爵之俸。

清代俸禄制度具有多系列、多等次的特征,在每个系列中的最高等次及各个系列所规定的高额标准都是为了保证满洲贵族的"首崇"地位,和各族上层分子的特殊利益,维持封建等级制度。宗室世爵俸禄的第一等亲王,其岁俸银高达一万两,把它和品官岁俸的最高等次正一品岁俸一百八十两的定额相比,前者竟为后者的五十五倍,即使将一品官的俸禄按双俸计算,前者也要超过后者二十七倍以上。而宗室的最低等次奉恩将军的岁俸银为一百一十两,也接近正三品官的俸银和禄米的水平。又如"外藩"岁俸中的科尔沁亲王的岁俸,按汗例支俸岁俸达二千五百两,就是最低等次的外藩札萨克一等台吉,岁俸也达一百两。

清朝的俸禄制度大体上沿袭明朝,明朝的官俸定额是比较低的。但根据明清两代官俸比较研究表明,明初各级官俸的数额都要高于清朝各级官俸的数额,明正一品官的俸额为清正一品官的三点八七倍,明最低的正九品官的俸额也为清正九品官的一点三倍。如此微薄的岁俸,难以赡养家口。就清代总督为例,其家中人口少则十几人,多则四五十人,"大多人口甚众,日常生活开支已极浩繁,而且还要负担幕僚们的费用及衙门的一切陈设消耗等费。雍正帝曾亲自询问过原云贵总督鄂尔泰的家庭生活用度,鄂尔泰回答道"每月以五百金计之,一年六千金,尽敷用度"。这就是说,作为地方行政最高长官的家庭开支至少每年要六千两银子左右,即为其原俸的三十三点三倍,据此比例推算,巡抚每年的家庭实际开支为五千一百六十二两,布政使与巡抚同级。按察使为四千三百二十九两,道员为三千四百九十七两,知府与道员同,知县为一千四百九十九两等等。实际上地方各级官员的俸薪所得与家庭的实际支出距离很大,中央各级官吏相差之数亦不亚于地方官,这种低俸制对清朝的吏治起破坏作用。

其次,清代地方各级政府没有经费预算,尽管地丁合一的田赋是国家的主要财政收入,并由州县征收,逐级解送,地方各级不得随意动用。如有重大公务军需,应逐级察报,督抚具题,户部核实,经皇帝批准方可支领。否则挪移、冒支、截留等均要定罪。而地方的工程项目,日常公务开支就无经济来源,地方官往往倡以"公捐"的办法来解决,这往往成为地方官勒派下属,下属剥削百姓的借口。

养廉银制度的实施包括两部分的内容:一是将原来全部被地方官吏贪污的耗羡银两确定比例提解归公、上交藩库。在此基础上,把各省归公之后的耗羡银两的大部分拨给各级官员养赡家口之用,其余部分用来弥补地方钱粮的亏空和解决行政经费的困难。"养廉者,君恩豢养以呵保其廉隅也。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清代的俸禄制度及养廉银制度并没有扼制住官吏的侵贪势头,更没能使吏治澄清。

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养廉银制度也存在许多弱点。养廉银作为政府给予各级官员的生活补贴,并没有从国家的正项收入中支出,而是用非法征收的耗羡银两来支付,实际上是对"私征加派"的承认,是政府对官吏贪污行为的妥协。这种妥协的结果导致"耗羡归公必成正项,势将耗羡之外又增耗"成了现实,成了养廉银制度最后失败的祸根。其养廉银制度内容的不完善表现在府县官员的养廉银额数太低,尤其是不入品级的吏胥差役未定给养廉银,于是,他们照旧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另外和俸禄一样,养廉银定制以后,永无变化,并没有随经济的发展、物价的提高而增加,给官吏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困难。和其他制度一样,养廉银制度的推行也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随着最高统治者的更迭,往往使其流于形式。

雍正帝去世后,乾隆虽然表面上继续遵循这一制度,但实际上并不像其父那样勤于政事,严于吏治,对官员侵贪的防范有所放松,虽然严办了不少贪官,但还是没能扼制住侵贪愈众的势头,最终出现了如同和坤那样的大贪污犯。

总之,官吏的腐化侵贪是封建制度的产物。养廉银制度作为一种调整措施,使地方官员的俸薪大大提高,对侵贪有缓和及限制作用,但还是无法满足其无休止的贪欲。罚廉、罚俸、捐办以及晚清的国家财政困难,俸银、养廉常常停支,官员们便"借口于养廉不足,肆行侵渔"。另外,养廉银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弱点成了养廉银制度最后失败的祸根。所以,清代的廉俸制度没能成为官吏生活的保障措施,反倒成了官吏侵贪的借口。

"软骨"的南京国民政府反贪运作

抗战结束后,国民政府复员回到南京。同过去一样,蒋介石南京国民政府也对贪污腐化行为作斗争,对贪腐行为虽有制约,但作用有限。一旦牵涉到统治集团的高层,涉及家族利益,为了不牵一发而动全身,往往最终结果是不了了之。蒋经国上海"打虎"中的个个事件皆是例证。这也是蒋介石政权最终丧失民心,在中国共产党政治和军事压力下,迅疾土崩瓦解的根本原因。政府反贪腐行为的有限作用有一趣例。孔令侃在宋蔼龄、孔祥熙支持下,公然违背政府法令,走私汽车。由于政府打击力度加大,一度缩手。有一次通用汽车公司即曾来电声称预约的"本土供应"汽车早已齐备,等待买主去领,责问为什么其中有三个买主(孔令侃等)竟然遍觅无着,杳无下落。很快,孔令侃通过成立纽约扬子公司,来负责办理此事,并企图逃避打击。孔令侃通过对通用汽车公司出口部经理拉加和肯特尔的不断笼络,使通用汽车公司对这种公开的秘密"已经眼开眼闭,予以默认"(1947年10月1日钱起凤信函中语),所以到后期已无必要经常去做"本土供应",而改由纽约扬子公司干脆向通用汽车公司直接要求分配了。汽车来源的方式虽有改变,但黑市高价出售的方式始终未变,并由孔令侃亲自指挥。

扬子公司查而未抄事件,则是蒋经国上海"打虎"结局不了了之的典型事例,也说明南京政府反贪的"软骨症"。

1948年国民党政府面临总崩溃的前夕,8月实行所谓"币制改革",收回法币,发行金圆券。在金圆券发行之初,蒋管区各地的物价呈现暂时的"稳定"。但不及两月,蒋军在东北战场失利,济南解放,同时金圆券无限制地发行,以致物价又一天一天地飞涨起来。当时全国经济中心的上海,物价波动更剧。一般资本家都争先恐后地尽量收购囤积物资,特别是孔祥熙、孔令侃父子的扬子建业公司,利用特权购买官价外汇,向美国购进大批日用品运到上海,以黑市美钞价抛售,再以官价购运美货到沪囤积,转手之间获利数十百倍。此时它除了继续购运美货外,并挟其雄厚的游资在上海收购棉花、纱、布和日用品囤积,还自备一艘载重六千吨的轮船,由上海往来芜湖、汉口等地,购运粮食和土特产。

1948年10月中旬,蒋介石令淞沪警备司令兼上海市警察局局长宣铁吾实行经济检查,宣称"平抑物价,不准囤积居奇"。为对付在上海囤积物资的杜月笙及其子杜维屏等"大亨",另派了他的大儿子蒋经国到上海协助经济管制督导。蒋经国到上海后,曾雷厉风行地实行经济检查,调查登记物资,平抑物价,查封了好几十家公司的仓库,其中有杜月笙的儿子杜维屏的货栈。他想打几个"老虎",首先借杜月笙作一个姿态,但结果反被将了一军。杜月笙表示,其子囤积了六千多万元的物资,违犯国家的规定,他一定把物资登记交出。不过他代表各商家请求蒋经国派人检查上海扬子公司的仓库,把扬子公司所囤积的物资同样予以查封处理,以示一视同仁,这样才服人心。蒋经国派人去检查扬子公司的仓库,检查到所囤积东西确实不少,有棉花、纱、布、日用百货、热水汀、无缝钢管,还有粮食,共约二万多吨,检查后即将各仓库查封。扬子公司的总经理孔令侃得知消息,即于当天飞往南京,找宋美龄向蒋介石请求通知淞沪警备司令宣铁吾不要查抄扬子公司。蒋介石明知这件事情是蒋经国搞的,但恐引起孔家和夫人宋美龄对蒋经国不好,只好把责任推到宣铁吾身上,并密令蒋经国不要再查下去。

杜月笙提出派人检查扬子公司,利用了蒋孔两家痛痒相关的关系,使蒋经国无从下手,于是蒋经国只好悄悄地收兵离开上海,回南京去了。所有原来查封的囤积物资,自然而然地启封了,在1948年底以前统统运走了,大部分运到香港,也有一部分运往台湾。任何政府,包括国民党政府,出于维护自身统治、所谓的政府声誉等原因,对贪污腐败行为,从制度上和实际操作中,都采取否定和打击的态度。但是,出于权力平衡以及裙带关系的利益团体的利益维护等因素,造成的对贪污腐败行为客观上的纵容,乃至最终造成积重难返的体制性腐败,从而导致政权的倾覆,也是民国反贪给于我们的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