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1693--1765)名燮,字克柔,号板桥,江苏兴化人。44岁中进士,居家候官4年,后被任山东范县令。
到任后,他常常不坐官轿,身着便服,脚穿草鞋,下乡察访。无论去哪里,不许鸣锣开道,不许打“肃静”、“回避”的牌子。夜间查巡,他只许写有“板桥”二字的灯笼引路,不许惊扰百姓。
任范县县令5年,因政绩显著,后调任潍县令。潍县临海,有渔盐之利,有“小苏州”之称。郑板桥依旧清白为官,爱民若赤,以“安黎元、济苍生”为己任。贫家寡妇之子上学无钱买书本,他便解囊相助;孩子遇雨放学不能返家,他留下管饭。任潍县令7年间,5年遭遇水旱蝗灾。面对遍野哀鸿,他一边申报朝廷请求赈济;一边以工代赈,兴修城池道路,使饥民就食。他还责令邑中大户轮流在道边施粥,以救济人命。自己常常节衣缩食,捐出官俸。灾害最危急时,他不等上面批准,就开仓放粮,让百姓凭条借出,至秋后归还。秋后灾情未减,他又当着百姓的面,把借条付之一炬。当时,郑板桥的书画已很著名。山东巡抚包括前来求画,郑板桥就画竹相赠,题诗一首,表达他的爱民情怀: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
郑板桥心系饥民,千方百计救灾,反复呈请上司拨粮救急,惹怒了上面的大员,屡遭打击,还被扣上一个子虚乌有的罪名。为此,他愤然辞官,时年60岁。离开时,潍县百姓倾城相送,使他感动得热泪盈眶。他以画告别潍县父老,并题诗相赠:
乌纱掷去不为官,囊橐萧萧两袖寒。
写取一枝清瘦竹,秋风江上作鱼竿。
郑板桥回扬州居住,生活仍较贫寒,过着“聊凭卖画佐朝餐”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