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双河,曾用名:吴巴河、吴八河,男,1968年3月12日出生,蒙古族,初中文化,中共党员,农民,原任科尔沁左翼中旗巴彦塔拉镇苏根艾力嘎查会计职务,因涉嫌贪污罪,于2014年3月11日被科左中旗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14年3月25日被科尔沁左翼中旗公安局逮捕。
生长在农村的吴双河有着一个幸福的家庭,他本人也是一个计算的能手。2004年倍受村民依赖的吴双河成为了科尔沁左翼中旗巴彦塔拉镇苏根艾力嘎查会计。一干就是近十年。但谁也没有想到一个近十年的老会计早已因金钱而出卖了村民对他的信任。
2009年农业保险这一惠农政策尤如一缕暖阳照进了左中大地,然而犯罪的黑手也随之悄然而至。吴双河就是这一批人员当中的一员,而且可称之为典型。
称他为典型不是因为他身份有多么尊贵或与众不同,而是因为他在短短的两三年内犯罪的数额达20多万元,涉案全款近50万元。一个农村的小会计既然能贪下如此数目的国家钱款,是何等的“能耐”。
经查:吴双河在任科左中旗巴彦塔拉镇苏根艾力嘎查会计期间,利用其协助办理农业保险投保工作的职务便利,于2009年以苏根艾力嘎查包福林、吴海峰等村民的名义投保农业保险土地面积1088亩,骗取国家农业保险理赔款33145.57元。2010年,以苏根艾力嘎查强国富、刘海林等村民的名义投保农业保险土地面积995亩,骗取国家农业保险理赔款138960.00元。2011年,又以苏根艾力嘎查王铁金、王特木乐等村民的名义投保农业保险土地面积4545亩,骗取国家农业保理赔款73404.97元。因巴彦塔拉镇政府发现投保农业保险有累大户现象,责令镇财政所暂停发放,并将已发放的农业保险理赔款收回进行核实,至此吴双河的犯罪行为才得停止。吴双河主动退缴巴彦塔拉镇财政所80175.78元,剩余的181736.36元理赔款巴彦塔拉财镇财政所未予发放。综合以上所述,吴双河共骗领农业保险理赔款245510.54元。
2014年8月5日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将此案起诉至科左中旗人民法院。2014年9月22日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吴双河犯贪污罪,有期徒刑十年。
对于被查之前的吴双河来说:小村庄是他的故乡,并给他带来了巨大的财富。而对于年近半百却被审判的吴双河来说:小村庄已是他魂牵梦绕却难已归去的牵挂。用吴双河自己的话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家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