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科左中旗努日木镇满达哈嘎查于2003年开始退耕还林项目,努日木镇下达给满达哈嘎查退耕任务886.8亩土地,当时参与退耕人口为556人,按每人口1.5亩地计算后为834亩,剩余52.8亩。时任满达哈嘎查书记的高峰山、嘎查达高峰清、会计刘玉宝三人违反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将不应上报为退耕地的土地利用韩海龙、纪太平、高石庄的名义上报52.8亩。2003年至2010年共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53232.00元三人私分,用于个人支出,花销。
【处理结果】
高峰山、高峰清、刘玉宝涉嫌贪污一案经群众举报,我院于2011年5月10日受理,2011年7月26日对高峰山、高峰清、刘玉宝等人以贪污罪立案侦查。2011年11朋7日经科左中旗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高峰山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以高峰清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以刘玉宝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案件评析】
退耕还林不仅保护了环境,对子孙后代的生存条件改善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国家下大气力促进这项工程,既造福千秋万代,也利在当下,惠农惠民。但就是这一项利民的工程,让一些私欲膨胀的贪利者有了可趁之机。这起案件是科左中旗检察院查办的首个村干部团伙贪污犯罪案件,涉案人数较多,且涉案人员身份也较特殊,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通过查办此案发现,有些苏木乡镇场运行的“村财乡管”模式只起到了为嘎查村代记账目的功能。有的嘎查会计或出纳,缺乏执行财务制度的专业性、自觉性和原则性,但对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却是言听计从,甚至成为帮手,配合作案。这就要求苏木乡镇场政府主管领导必须加强对嘎查村自筹资金和专项资金流量的实时监控,对其使用情况做到跟踪了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农村牧区实行的“村财乡管”制度,要发挥其实际功能作用,在加大对财务支出审核监督力度的同时,也加大了对收入情况审核监督的力度。所以还要建立健全村民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廉政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理财小组或监督员的监督职能作用,迫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增加透明度,特别是在土地流转、工程发包、林权确认等问题上,让群众享有知情权、发言权,强化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要建立“三资”信息化管理制度,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按资产处置实际设置审核审批权限,固化合同签订、招投标、资产申请和报废等程序,建立数据查询分析模块,引进预警监测理念,对在“三资”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预警、实时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