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自然情况:白金莲,女,1965年12月1日出生于通辽市科左中旗,蒙古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科左中旗工业园区原党工委书记(副处级),科左中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住科左中旗保康镇。白金莲于2014年8月18日,因涉嫌受贿罪经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被依法逮捕。2014年12月31日,白金莲被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向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7月15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白金莲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科左中旗妇联负责开展农村牧区妇女创业小额贷款和金融扶持弱势群体就业创业贷款(政府贴息)工作,期间原妇联主任白金莲向贷款户索要、收受贿赂合计228.82万元,其伙同科左中旗巴彦塔拉镇副镇长王福山索要贿赂176.82万元。
二、犯罪特点
(一)利用职权,借机发财。在白金莲任职第四年时,即自2012年4月开始由妇联组织开展妇女创业小额贷款和金融扶持弱势群体就业创业贷款工作。这两项贷款属于政府贴息贷款,贷款个人不付利息,妇联部门只负责推荐、扶持创业项目,并确定贷款额度。只要是无息贷款,不管额度多少,都是农村妇女和弱势群体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无论将这笔贷款贷给谁,都会感激不尽。白金莲发现这是一个发财的机会,她利欲熏心,经策划决定以收取管理费(或利息钱)为名,向每一个想要贷款的用户索取好处费,只要拿得出“好处费”的,就给办理贷款。
(二)部位突出,环节集中。白金莲索贿犯罪的部位就是盼望获取政府贴息小额担保贷款的农村妇女和弱势群体们;环节就是利用贷款户不了解国家政策真相的情况向农村妇女和弱势群体们非法索取好处费。在非法索取好处费过程中白金莲指使巴彦塔拉镇副镇长王福山具体负责,在一年时间里,共向270余农户索取了228.82万元好处费。其中伙同王福山索取好处费高达176.82万元。
(三)贪图享乐,自甘堕落。妇联部门组织开展的政府贴息小额担保贷款,是国家给予农村妇女和弱势群体创业就业的一项政策支持,也是为了充分发挥妇联这一人民团体的职能作用。而白金莲在开展此项工作中却无所用心,一不考虑贷款户是否符合贷款条件;二不考虑创业项目是否能够落实;三不考虑政策倾斜有可能带来的信贷风险。她的想法只是考虑如何从贷款户的手中索取钱财,而尽快使自己的腰包鼓起来。
(四)等价交换,心存侥幸。随着领导地位的稳固,白金莲手中掌握的权力也越来越任性,她把市场经济的“潜规则”引入到了妇联工作中,即“我为你办事,你给我好处”。她把“潜规则”当作等价交换,
只要办理无息贷款,就得收取“好处费”,肯定心照不宣、相安无事。在这种侥幸心理下她总觉得受贿是秘密和背后进行的,并认为是“有功受禄”,拿人钱财且为农村妇女们办成大事、办成好事,谁都不会说出去。
三、原因分析
(一)互相攀比、利令智昏,是走向犯罪的根本原因。当白金莲看到一些女白领、贵妇人置衣购物时大把花钱,她也要注重“生活质量”了,加上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的主动唆使,使其内心“攀比”的种子逐渐发芽,一种金钱至上的腐朽观念冲击着她脆弱的心理防线。由于精神上没有了健康的理想信念,逐渐失去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开始主动迎合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
(二)随波逐流、自律不严,是走向犯罪的主要原因。白金莲步入仕途利用九年时间由普通科员升至正科级,但这不是她的最终目的,她的最终目的是副处级。于是开始热衷拉关系、跑门子,在随波逐流的“应酬”中,她把精力放到了揣摩上级领导的心思上,她的自律意识在不知不觉中垮塌,信念也随之垮塌。由于干部管理任用体制上存在弊端和缺陷,白金莲在这种浊流中越陷越深,对钱财的追求也越来越贪婪无度和执迷不悟。
(三)自高自大、放松约束,是走向犯罪的直接原因。白金莲由一名中学教师步入政界,从宣传部外宣科长到文广局纪检书记、到经委副主任,再到妇联主席,她仅用了九年时间,可谓仕途顺利,未免有些飘飘然,同时放松了自我约束。白金莲担任科左中旗妇联主席的初期,踏实肯干、认真履职,使妇联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个人也多次立功受奖。但是上任仅一年多,随着与社会接触面的越来越广,她开始忘记自己是一名党委领导下的妇联干部,更是把任职前的组织谈话抛在了脑后,思想发生蜕变。
四、对策建议
白金莲罔顾国家惠民政策,践踏妇联代表和维护广大妇女利益的形象,从领导岗位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道路,从副处级女干部堕落成阶下囚,这不能不给我们留下深刻教训:
(一)必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的理想信念,永远是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场、经受住各种考验和诱惑的精神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妇联作为党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肩负着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团结教育广大妇女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发挥积极作用这一职责。而妇联干部更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放在突出位置,自觉把人生追求融入到党的事业,自觉接受党的教育,自觉运用正确的政治理论和政治方向武装自己的头脑,绝不能以教育别人、教育属下而自居。
(二)必须发挥表率带头作用。白金莲伙同他人索贿一案被揭露后,在当地群众中引起种种猜测、议论和不信任,使群众对我们领导干部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产生质疑,同时也拉开了干群之间的距离。因此,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一定要学思践悟,锻炼党性心性,保持健康的心态,严格约束自己,注重小节,防微杜渐,把干净、担当的要求落实到思想、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时刻警觉、警惕那些千方百计拉关系、给好处的人,时时检查自己、告诫自己,坚守做人、做事的底线,始终保持对被“围猎”的高度警惕,自觉净化“生活圈”、“朋友圈”,耐得住孤独和寂寞。
(三)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深刻变革的环境中,一旦被贪婪蒙住眼睛,必然会走向歧途。只有自身净、自身硬,才能扛得起、走得正,才能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真正做到手握戒尺,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党员领导干部在开展工作中不仅要忠于党、忠于人民,还要忠于职守、忠于党纪国法,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
(四)必须加强人民团体干部管理。人民团体的干部出问题,往往间接地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伤害,所以社会更关注、影响更恶劣。白金莲作为党委领导下的妇联领导干部,她违纪违法的许多环节都反映出,人民团体内部的干部管理监督方面还存在着盲区和死角。人民团体要在深化改革中首先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督,保证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早打招呼,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违纪违法者,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果断清除害群之马,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信赖的干部队伍。
(五)必须保持反腐高压态势。2014年7月16日,王岐山在第二轮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我们党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立场、有目标,立场、方向就是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控制腐败;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他特别强调,当前的目标是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保持高压态势,要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越往后越严,强化使之不敢腐的氛围。白金莲受贿案就是发生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之际。这是典型的顶风作案。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不能不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在履职中始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始终做到张口的时候要想一想这句话该不该说,迈腿的时候要想一想这个地方该不该去,伸手的时候要想一想这些东西该不该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