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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桂荣重大挪用公款案的再剖析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22日  


一、基本案情

岳桂荣,女,1961年10月31日出生,蒙古族,高中文化,系科左中旗就业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主任。二O一一年九月我院新查明:科左中旗就业管理局小额担保中心原主任岳桂荣利用职务之便,自2006年11月至2008年6月之间,采取冒名造假的手段,伪造担保合同,冒用他人名义办理贷款十四笔,计180000元,由其本人从科左中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领取后用于赌博和自用,致使贷款到期后无法返还。该十四笔贷款到期后,贷款本息已由科左中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从科左中旗就业管理局小额担保中心设立的由政府提供资金的专用担保金账户中划扣。提起公诉后于二O一一年十一月七日,科左中旗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岳桂荣有期徒刑七年,与原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两次犯罪金额合计938276.54元均归个人用于赌博,从事非法活动,数额巨大不予退还,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二、本案特点

1、作案时间长。从侦查所获证据看,岳桂荣挪用公款第一次法院判决书认定的作案时间是从2004年11月至2008年7月间,先后长达四年之久。第二次法院判决书认定的作案时间是从2006年11月至2008年6月间。

2、作案笔数多。在两次法院判决书认定的作案时间里,岳桂荣先后作案100多笔,连连得逞。

3、犯罪数额大。岳桂荣先后挪用公款金额达93.8万余元,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4、作案手段简单直接。岳桂荣在作案中,均采取冒名自批贷款合同及收回小额贷款自用等手段。挪用贷款就象正常使用公款一样,毫无讳忌。

三、犯罪原因

    1、主观方面——“快速致富”现象导致心态失衡,产生畸形。岳桂荣看到周围有的人富起来了,日子过的潇洒了,花钱手脚大了,于是产生了不平衡心理,气不顺、心不畅,觉得自己日复一日忙忙碌碌,生活上反而和人家有那么大的差距,总想有朝一日也潇洒一把。随着股票、房产、博彩等行业的兴起,一些人中大奖、发大财的事例,极大的刺激了某些人膨胀的贪婪欲望。如岳桂荣在任小额担保中心主任期间总觉得自己辛辛苦苦的为工作操劳,得到的和付出的不成比例,既想发大财,又苦于无门路,就把目光投在赌博上,利用手中的权力,挪用公款进行赌博从中寻找刺激,幻想着一夜暴富,结果是沉溺其中而不能自拔。

岳桂荣在《忏悔录》中说:“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潜移默化地对我产生了作用,我开始羡慕起家庭条件好的同事、工资收入高的同学和朋友,觉得自己平时应酬吃点喝点算不了什么。进入90年代中后期,我又开始觉得有些领导收点小红包、土特产之类的,也不算什么大错,最多是个不廉洁问题,把反腐败、廉洁从政的纪律当做耳旁风。”

     2、客观方面——处罚太轻,导致参赌人员存在法不责众情况。目前我们国家对赌博处罚太轻,导致许多参赌人员胆大妄为,也导致现在社会赌博成风,形成社会公害。和岳桂荣聚赌的人中涉及工薪阶层的不少,有的还担任要职。为什么参赌的当时没有受到惩治而最终酿成后患呢?公职人员参赌问题并非是单纯、孤立的一种腐败现象。这是深层次的问题,也就是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权力缺少制约,监督乏力,惩治被动。赌博的人也知道赌博容易引发其他问题,但就是经不起引诱。岳桂荣就是几次下决心戒掉赌瘾,但几次又重上赌桌。输的越多,就越想“翻本”,用于赌博的钱也就越来越多。最后,面对93.8万余元的漏洞,他终于在绝望中选择了自首,但他醒悟的太迟了。岳桂荣在《忏悔录》中说:“在赌场越陷越深的我完全忘记了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要求。自认为保持廉洁的规定年年出,可违纪违法案件年年有,被查处的人那是运气不好,而自己只要不过分、不张扬就没问题,完全把党纪国法置于脑后,逐步走向了腐败的深渊。”

四、预防措施

    在赌博诱发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经手、保管或管理公款的人员发案较高。这些人利用直接接触公款的职务便利,公款成了他们源源不断的“赌资”。岳桂荣刚开始参与赌博时,只是用工资去赌,但赌博犹如一个泥潭,只会越陷越深,岳桂荣也没有逃脱这个宿命。输的越多,想翻本的心理也就越来越强,用于赌博的钱也就越来越多,工资已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为筹集“赌资”,一个受过教育、原本安分守己的人,怀着侥幸心理开始冒名贷款或直接挪用收回的小额贷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本案再一次告诉人们,嗜赌成性,可以使人丧失理智、原则和道德,所以公职人员要远离赌博。

1、严格规章,堵塞漏洞。通过对岳桂荣重大挪用公款案的剖析,我们深深感到,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其挪用公款数额之大是我旗有史以来绝无仅有、触目惊心的。本案告诉人们,单位领导由于监管不严,导致财务制度在落实上出现被规避、被虚置情况。从涉赌的职务犯罪案件可以看出,财务制度存在的漏洞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大部分涉案人员在管理现金的同时还管理帐目,或是有权签字后可以直接提取或转出资金。规章制度在他们面前显得苍白无力,与其说是腐败者栽在赌场上,倒不如说栽在权力监督的极度缺位和规章制度的不落实上。因此,建立严密的财务制度并且严格执行,是防止公职人员涉赌的当务之急。

    2、严格纪律,对参赌公职人员给予严肃处理。近年来,公职人员参赌问题已经引起了各地各方面的重视,一些地方出台了较为严格的禁止公职人员参赌的规定,但总体看,效果并不明显,因此,要建立健全长效的禁赌、查赌、肃赌机制,开展有声势的群众性的禁赌活动,一经发现,坚决处理,公开曝光,以示警戒,形成人人禁赌的社会良俗。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构成赌博罪。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赌博罪本身存在收集证据不易,固定证据困难,适用法律难以操作等特点,造成了打击不力的现象。因此要加大打击的力度,正确运用法律,严惩赌博犯罪,尤其是利用贪污、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等手段参赌的职务犯罪分子。

    3、引入预警网络,强化预防机制。首先对国家工作人员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要对重点人、重点岗位加强监控,形成有效的监督网络。其次,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赌博危害社会及家庭的教育,如警示教育、案例展览、现身说法等。再次,动员社会力量进行大规模的禁赌活动,社会、家庭都参与到这项工作中,形成强大的社会态势。这样才能有效遏制赌博、维护社会稳定、规范社会秩序。再次要加强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工作。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高防范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使广大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积极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同时,要有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定期开展预防犯罪警示教育,努力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总之,千秋大业,关键在人。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队伍,应该是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领导殚精竭虑思考的重大问题。再有就是要始终不渝的加强干部队伍的职业操守建设。我们的职业行为应当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体现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价值取向。在广大职工及群众面前就是要宣传、捍卫和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是要树立人民政府的至高无上形象和人民公仆的甘愿奉献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