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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素毅
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21日  


  王素毅,男,蒙古族,1961年 6生,内蒙古土左旗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0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05年至2013年,被告人王素毅利用其担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巴彦淖尔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分别为内蒙古春雪羊绒有限公司和内蒙古鸿达房地产开发优先公司法定代表人武春林、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李石贵等九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或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王志宏先后45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人民币320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30万元、欧元25万元、黄金13克,共计折合人民币1000余万元。

  2014年7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王素毅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王素毅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