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某某,男,某市机械化农场管理委员会主任。
韩某某,男,某市某镇三和顺农场场长。
刘某某,男,某市某镇臻源农场场长。
司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核销医疗费用的手段,侵吞公共财务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司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韩某某、刘某某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2014年9月,某市人民法院判处司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韩某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刘某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