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章宝
之一
张章宝,男,195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四级高级检察官。他是名副其实的"乡村检察官",办案时常在农家炕头上度过,每天面对的多是抽着烟卷、身上粘有泥土的农民,一年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呆在农村。
29年的检察生涯,15年的控告申诉检察经历,他走遍全旗298个行政村,接待来访群众4300余人次,办理信访案件460多件,解决集体访、告急访260多件,来访者和当事人数以万计,其中涉及"三农"的来信来访案件占80%以上,件件案结事了,无一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当地人亲切地称他为农村矛盾纠纷的"灭火器"。他自学了法律、财会、税收和企业管理知识,对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农网改造、水利灌溉、村务管理等农民上访反映的热点问题深有研究。
从事检察工作29年,特别是从事控告申诉检察工作13年来,始终以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去执法办案。接待来访群众时,无论是有理诉求,还是无理缠诉,都能充分运用自己多年总结出的 "一听二查三辨"三部曲,"不躲不推,不扯不躁"四原则和"迎、疏、导、快、督"五字法将各类矛盾有效化解。他以公心换民心,变上访为下访,"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做到了"四个满意、五声、六心、七一样"。2003年以来,他接待来访者1600多人次,办理案件230件,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124件,通过初查对农村集体上访案件移送立案39件。他接待和处理过的上访案件,没有一件出现越级访和重复访。2004年12月和2008年5月两次被自治区院评为"优秀接待员",2008年4月被土右旗委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2007年2月被自治区院荣记一等功,2008年7月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确定为全区"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爱岗敬业、忠诚奉献"的重大先进典型。他领导的控申科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2010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分别授予内蒙古土默特右旗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张章宝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010年十年法治人物特别贡献奖
之二:
张章宝 男,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1953年2月出生,1971年7月入党,大学文化。
张章宝同志从事检察工作30年来,扎根基层、恪尽职守、服务群众。他走遍了全旗298个行政村,接待来访群众4600余人次,办理各类上访案件490多件,无一重访、越级访,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化解矛盾的“灭火器”、解决问题的“好郎中”、打开百姓心锁的“万能钥匙”。他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创造性地提出了“一融合”、“二转变”、“三步曲”、“四准则”、“五字法”、“六坚持”、“七一样”等一系列工作法,将法律法规与乡规民约、民风民俗紧密结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把党和国家的利益、检察官的名誉看得比生命还重要,面对爱人下岗、儿子待业、生活贫困,也从未利用职权谋取一点私利。
张章宝同志2008年被评为首届全区十佳检察官,2009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内蒙古优秀共产党员,荣膺“全国十大法治人物”特殊贡献奖。
详细事迹:
张章宝,男,55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69年参加工作,1981年调入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现任该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从事检察工作27年来,张章宝同志始终牢记宗旨,心系百姓,忠实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办案。特别是1996年他走上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岗位后,怀着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构建和谐的意识,有效强化信访工作措施,兢兢业业、勤勉奉献、创新工作,妥善处理了各类信访案件386件,其中集体访209件,上级交办121件,接待来访群众3100多人次,所办理的各类信访案件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张章宝同志先后获得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信访专项治理"先进个人和自治区"优秀接待员"等多项荣誉,2006年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他所带领的土默特右旗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连续十年保持了三届"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并多次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表彰奖励。包头电台、包头电视台和包头日报曾多次对他的事迹作过报道,内蒙古日报社记者两次赴土默特右旗对张章宝同志进行跟踪采访。2008年4月,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土默特右旗旗委、旗政府隆重授予张章宝同志"优秀检察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2008年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莫建成等领导同志亲切接见了张章宝同志。4月26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宝玉同志专程赴土默特右旗亲切看望和慰问了张章宝同志。
维护稳定 服务大局
土默特右旗经济以农业为主,上访案件90%以上来源于农村。为了农村的和谐安定,张章宝同志始终坚持国家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紧紧围绕包头市两级党委、政府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立足本职工作,卓有成效地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竭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土默特右旗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2006年4月,土默特右旗将军尧镇腮五素村几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和村民代表来旗检察院上访,反映该村部分征地款被个别人侵占,造成该村水利设施无法及时修建,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正常进行。上访者曾多次去旗有关部门反映,但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此时正值春耕季节,俗话说"一年之际在于春",如果解决不好事态发展会更严重。张章宝同志接待上访者后,通过审查发现此事并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但涉及"三农"问题,稳定压倒一切,必须尽快稳妥解决。随即他带领科里干警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进行调查了解。原来2005年土默特右旗将军尧镇政府向腮五素村征地30亩,当时约定镇政府为该村河头地修建5000米水渠及配套水利设施作为补偿。2006年因撤乡并镇等原因该工程一直没有开展。期间部分村民拦路上访,之后旗政府通过将军尧镇政府转拨8万元作为补偿。腮五素村村委会收到该笔款项后,交由村民代表王某代管。代管期间,王某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和村委会研究,和部分上访人员私分了其中的5万元补偿款。此事关系到全村1800多人的6000多亩的土地灌溉。但王某等村民以要款有功,拒不退款,并以此款已经分给部分村民无法收回为由,拒不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张章宝同志认真负责地走村串户找所有分钱的村民,耐心细致地讲政策、谈法律,并强调指出私分代为保管的财物是违法行为。通过几天努力工作,参与私分公款的村民将款全部退回。该村几千亩耕地及时得到浇灌,村民们无不拍手称快。将军尧镇政府代表腮五素村一千多村民送来了一面绣有"维护基层稳定,促进一方和谐"的锦旗,感谢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和张章宝同志为农民兄弟所做的实事好事。
土默特右旗党三尧乡五卜素村曾是土默特右旗有名的上访村,该村村民从1997年起就联名多次越级上访反映该村干部的经济问题。由于连年上访,造成该村两委会班子瘫痪,村务无人管理,农民生活生产受到很大影响。土默特右旗旗委、政府先后七次派出调查组均未能妥善解决,后旗委将这个问题交给旗检察院并点名让张章宝同志带队处理。接受任务后,张章宝同志带领干警"九下"五卜素村,沉到村民当中了解情况,连续工作七天,把该村多年来积累的拼拼凑凑的"组合帐"、一囊收的"包包帐"、一堆堆的"笸箩账"查得清清楚楚,并发现该村多年来上访问题一直解决不了的主要症结是因为个别原任村干部在背后操纵一些不明真相的村民到处告状造成的。找到了症结,张章宝同志组织了公开的对证、对账,证实现任村干部个人不存在经济问题,只是因为日常工作中帐目没有经常公开,加之工作方法简单、态度不好等原因造成了村民的误解。事实真相搞清楚了,过去经常上访的村民纷纷表示,以前不了解情况,有了误会,上了个别人的当,以后不再上访了,要安下心来搞好生产。该村后来还成了土默特右旗检察院的联系点。
2004年初,距土默特右旗"两会"召开仅有两天的时候,土默特右旗沟门镇北只图村近百名村民因变电站占地补偿等20多个问题先后到镇、旗政府上访,之后又来到旗检察院反映问题。并称,如不调查解决,就要越级上访,并且已经开始筹措上访资金。张章宝同志向本院检察长汇报后,立即带领干警赶到北只图村。让上访群众选出村民代表,梳理上访原因和村民的要求,找新旧村干部谈话,对所反映的问题公开查对帐目。看到张章宝同志真心实意解决问题的态度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上访的村民代表表示,"我们相信张科长,看你这两天说话说得嗓子都哑了,你慢慢查,这期间我们不会再上访了"。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张章宝同志和干警们对该村村民反映的问题,分轻重缓急一一进行了调查核实,终于查清了所有问题。之后他把村民代表、村委会新旧领导班子召集到一起,对20多个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并让被反映的村干部就村民反映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说明,对工作中的不足做了真诚地道歉,求得了相互谅解。同时,还协调镇政府为该村返还了10万余元的变电站占地补偿款提留,村民们心悦诚服,表示不再上访了。
2008年4月7日清早,土默特右旗海子乡八份子村村民集体来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反映他们交了土地承包费,还种不上地,倒让人家给打了,多次向旗有关单位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如果再没有地方管,他们将一直不停地向上级部门告状。同时海子乡党委、政府也打来电话说明情况并恳请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和张章宝同志协助解决此事。当时正值春耕播种季节,保春耕促生产是当时农村的当务之急,保稳定促和谐更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张忠明检察长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张章宝同志和控告申诉科干警下乡认真调查解决此事。为了解事实真相及产生矛盾的根源,张章宝同志和控告申诉科干警走村串户摸查情况。经调查得知:海子乡八份子村第二村民小组原组长崔某某卸任后,对自己在任时没有处理完的债务,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和未公开竟标承包的形式下,私自将该村民小组未到承包期的土地,以低价转包给另外三人,收取承包费18000多元处理自己的债务以及在任时私自卖树未收回款等不合理行为。后任村民组长和多数村民对崔某某的行为表示反对,认为有悖村民组织法,而且损害到了村民小组的集体利益,另外认为原村组长在任时账务不公开,对村中如卖树、打井、包地等村中重大事务自作主张的行为表示不满。年初村民反映后,经乡政府和村委会共同决定,撤销原不合理的低价承包合同,将土地按人数平均分发下去。在新取得土地的村民正准备耕种时,原土地承包人在既没有收回先前交的承包费又没有取得承包地的情况下抢先将小麦耕种进去,新旧承包人就这块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有数十人大打出手,造成村里矛盾十分紧张,随时可能发生更大规模的械斗。根据了解和掌握的实际情况,张章宝同志及时制定详细的解决方案,考虑到大多数村民白天在地里春耕播种不能耽误农时的状况,采取了在晚上不影响农忙的时候开展工作的办法,组织矛盾双方当事人以及所有村民代表坐在一起,核对、评断新旧村民小组长所有的收入支出单据。在此期间就因为票据该不该剔除及合理不合理,代表们之间及矛盾争议双方吵得面红耳赤,局面一度僵持。张章宝同志又采取了因势利导、求同存异的方法,经过不懈地疏导、劝解、说服,最终使所有的人对达成的方案都予以认可,特别是矛盾争执的双方也达成了相互谅解,不合理的支出新旧村民组长都愿意退出,最初的土地承包者也落实了自己的承包费。矛盾迎刃而解,在场的村民脸上都露出喜悦的笑容,并表示,多谢旗检察院的同志过来为咱们化解这个矛盾,如果没人来解决土地承包这个事,再大打出手真要出人命呀"!
亲民爱民 执法为民
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他忙碌的身影。有人问张章宝同志,面对繁杂枯燥的工作有时甚至是谩骂和猜忌,却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到二十多年如一日,默默无闻,辛勤工作,是什么支撑着他?他说:我了解农民,熟悉农业,热爱农村,我和广大农民兄弟一样,希望土默川农民更富裕,农业更发展,农村更和谐。也正是怀着这样一种信念,他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足迹踏遍了全旗297个行政村,满腔热情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化解了大量多年没有解决的越级访和重复访。
一天,土默特右旗大城西乡一位大娘来到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反映问题。一进门,二话没说,穿着带泥的鞋盘腿就坐上了床,抽烟时烟灰也落在了床上。张章宝同志看了也不动气,端了茶笑着给大娘递过去,说:"有啥事,您跟我唠叨唠叨。"一看张章宝同志这态度,大娘一肚子的怨气顺畅了不少,一五一十把要反映的问题说了。虽然她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检察职责范围,但张章宝同志没有一推了之,而是当即与有关部门协调,给了大娘一个满意的答复。看着大娘远去的背影,同事们打抱不平地说:"她蹭脏了床单,你还给她端茶倒水?"张章宝同志却说:"老百姓大老远来反映情况,那是信任咱检察院,只要能帮她把问题解决了,洗个床单又算啥?"
2007年7月,土默特右旗花炮厂的几位下岗女工慕名找到张章宝同志,没等坐下就都哭诉起来,说她们的救命钱被人侵占了。原来土右旗花炮厂停产多年,下岗职工的养老保险一直没解决。2006年,厂长云某把卖厂钱只分给了部分关系户,一些过去反映过云某问题的人员和一些小户、弱户一分也没得到。云某还扬言,上面的人和公检法他都买通了,去哪告也是白告。听完女工们的哭诉,张章宝同志当天便带领干警展开调查。在掌握了相关情况和证据,与云某核对情况时,云某并不配合。办案期间,张章宝同志还接到了恐吓电话,让他少管闲事。但张章宝同志没有退缩反而知难而上,几天后,当5万元的养老保险金送到女工手里时,女工陈某感激地说:"真没想到这么快,我们的救命钱就一分不少地追了回来,张科长真是我们的亲人啊!"
2005年,土默特右旗海子乡山格架村村民多次因为土地分配问题多次进京赴呼上访。张章宝同志接待后,认真听取他们反映问题,深入了解上访人的诉求,给上访人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耐心疏导,让他们了解检察机关处理问题坚持的政策和法律依据,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取得上访者的信任,使其积极配合旗检察院的工作。同时积极协调乡领导、上访群众和被反映的村干部坐到一起,将反映的问题公开对质,村干部承认了工作中的不当之处,事关农民根本的土地分配问题很快得以解决,群众合法利益得到了保护,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事后上访人表示:"以前我们不懂法,才去呼市、北京上访,如今检察院给解释清楚了,服从旗检察院和张科长的处理决定。"
2006年,土默特右旗双龙镇西河堰村因村干部工作不力、管理不严,导致财务严重亏空,拖欠水费而使该村近7000亩土地无法得到及时浇灌,引发了村民集体上访,涉及村民1000多人。当时正值庄稼二水浇灌季节,又遇气温偏高,降水量少,玉米、小麦、甜菜等作物如不及时得到浇灌,将面临减产甚至绝收的危险。村民怨声很大,说如不解决就逐级上访。张章宝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后,立即与双龙镇政府取得联系,共同深入该村,选出部分反映问题的群众共同参与调查。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清查财务,他们找准了问题的症结,发现村支书、主任、会计等人严重违反土默特右旗关于村委会不准发生招待费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大量不合理开支。针对存在的问题,他们对症下药,一方面给村干部做思想工作,让他们全部退出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同时让欠水费的人承担一部分,另一方面又与水闸负责人协调,将所欠水费减免一部分,并达成了先交部分水费,剩余部分缓交的意向,通过有效的协商,该村7000多亩久早的农作物得到及时浇灌。在查帐的过程中,他们发现当地水闸负责人在收水费时,存在少开票的情况,两年共截流贪污29000多元。后该负责人被依法立案侦查。事后村民们高兴地说:"检察院给我们下了一场及时雨,保证今年是个丰收年。"
恪尽职守 维护公正
有一位乡领导曾开玩笑说,张章宝同志就像一个好"郎中",办案时他号得准脉,下得对药,五味平衡,不温不火,抽丝剥茧,由表及里,药到病除,化解矛盾,铲除病根,不再复发。
今年1月24日,已经是农历腊月二十一了。一大早,土默特右旗沙海子村数十名村民就来到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反映村主任周某贪污问题。科里干警都以为"这事儿肯定得年后再查了"。但张章宝同志说,此事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一刻也不能耽误,立刻进行调查。随即,他带干警冒着刺骨的寒风,马不停蹄地入村展开调查,发现村主任周某存在大量的不合理支出,但否定了"贪污"的说法。于是张章宝同志把平时见面就吵的双方"冤家"约在一起,一笔一笔地向大家解释,并指出周某的错误,终于化解了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矛盾和误解。事后,周某逢人就说:"是张科长还了我一个清白,我也能过一个好年了"。村民也都说,"是张科长给了我们一个明明白白地交待,我们相信他。"
2006年10月,上访人张发荣来到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反映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反贪部门非法搜查和错误扣押问题。张章宝同志本着"依法受理、公正处理"的原则,认真进行了审查。原来,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反贪部门在依法查处一起贪污案件中,为扣押涉案嫌疑人的电机,搜查了该案知情人张发荣的家,搜查和扣押都是依法进行的。但张发荣却以检察院非法搜查和扣押错误为由,不断地向全国、自治区和包头市三级人大和纪检委不断上访。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张章宝同志一方面耐心地与张发荣摆事实、讲法律,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另一方面根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手续完备,执法规范的情况,在包头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的指导下,组织该案的被告人、其他证人与申诉人张发荣一起进行了公开听证,最终使申诉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不再上访。后张发荣还向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纪检委等部门写去了感谢信。
2007年11月,包头市引进一个总投资300多亿的项目,需要在土默特右旗海子乡山格架村征地,但有些村民不配合、不签字。张章宝同志被紧急从首府召回处理这个棘手问题。此前,有关部门已经做了一个月工作但没有效果,有的人急了,暗示张章宝软的不行就来硬的。但张章宝同志没有这样做,进村调查后他发现,问题出在前任村支书身上,张章宝同志曾因该村财务问题查过这个人。找他谈话时,这个人一见面就问:"你是不是又收拾我来了?"张章宝同志开玩笑地说,"我来给你拜个早年!"。一句玩笑话使对方对立的态度马上放松下来。得知张章宝同志是诚心诚意解决问题来的,这个村民道出了不签字的原因。一是对现任村干部多给自己丈量土地看不惯,二是对自己的老人刚去世一年就被村里起了坟有意见。张章宝同志劝他说:"你过去也是管人的,现在虽然不干了,但还是个老党员、老干部,这么大的项目上马后,村里可以盖饭馆、搞运输、开小卖部啥的,跟着发展起来,全村父老乡亲都能沾光,这不是好事吗?"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这个村民当时就答应"给老张个面子",痛痛快快把字签了,他一带头,其他人跟着签了字。别人一个月没解决的问题,一天就被张章宝同志解决了。
2008年3月,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王光亮村因欠下本村许氏兄弟两笔利滚利的高利贷无力偿还,不得不把大片村里的机动耕地分给哥俩长期经营,导致新增人口无地可分,引发了37户村民集体上访。张章宝同志几次进村查清帐目后,提出了一个合法合情的解决方案。但觉得吃了亏的许氏兄弟开始根本不接受,这时,张章宝便耐心给他们讲法律、讲政策,并给这哥俩提出4个问题:"第一, 5分钱的高利,半年滚一次,你们兄弟和村里的这个口头协定不受法律保护。第二,你们半个村子的人都姓许,照你们的算法,子子孙孙都还不清这些债。第三,你们哥儿俩都当过村支书,在任的时候你们自己没挣下钱,如今谁给你们挣下了?第四,这么多年了,别人的'饥荒'都打清了,咋就你们自己的欠款不往清打?不就是想吃利吗?" 这一连串的问题让许氏兄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错误,接受了张章宝同志提出的解决方案。事后,许氏兄弟心悦诚服地说:"张科长说得有理,办事公道,我俩服。"
勤于思考 创新工作
张章宝同志在扎实做好信访工作的同时,特别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工作方法的创新,注重不断提高执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多年的学习思考和在控告申诉检察岗位上的磨练,他总结出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办案准则,提出了查办农村案件需坚持的"四不"原则和"四个"满意,即不把村班子查散;不把民心查乱;不把影响农业发展的外界关系查断;不让个别村干部的便宜白占。做到让上访人满意;被调查的新旧村干部满意;乡镇领导满意;旗委、人大、政府满意。在多年的控告申诉检察实践中,他又提炼出了化解上访矛盾的"迎、疏、导、快、督"五字法,采取了情法结合、案例展示等适宜的工作方法,避免了小访变大访,个访变集体访,本地访变越级访。
土默特右旗沟门镇后湾村100多人由于村干部占用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问题集体越级上访,旗委将这一案件交给旗检察院办理,并点名由张章宝同志带队。张章宝同志与镇政府等部门联合深入该村,在讲明来意,打消村民顾虑,赢得村民的信任后,选准4个问题作突破口,连续加班加点工作十多天,将该村几年积累下的帐目和单据查了个清清楚楚,最终将村民们反映的21个问题一一澄清。将一名挪用公款8万元的村干部移送自侦部门查处,对不构成犯罪但有贪占行为的干部,要求其将不应得的财物退出来,并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了公开。同时,还向镇党委、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对村委会干部及时进行了调整,把村干部和村民的心又凝聚在了一起。为此,村民们送来写有"公正执法为百姓,维护稳定是功臣"的锦旗表示感谢。
2006年,土默特右旗双龙镇昌俊湾村部分村民反映原村支书兼主任刘某某有重大经济问题,并引发了集体上访,声称:"如不能妥善解决原村干部的经济问题,就要一直向上告"。张章宝同志在调查处理中,一方面组织矛盾双方当事人见面,让其各自陈述自己的意见、观点及理由,另一方面通过调查了解,重新核算。很快,找到了矛盾的症结所在。他采取情法交融、因势利导、求同存异等方法,经过不懈地说服、调解、疏导,原村会计愿意为原村主任刘某某承担部分招待费用,刘某某也主动将自己不合理的支出退出,同时自愿接手村委会外欠高利贷款9000元,最终使矛盾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均表示满意。
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李、王两家邻居因琐事发生纠纷导致争吵、殴打,李家未成年孩子将王家老人打伤,旗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后被打老人及家人多次到上级检察院申诉,要求对打人者提起公诉。张章宝同志接受案件后,在充分熟悉案卷材料和有关涉案人员情况后,细心地向老人及家人讲解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特别是讲解国家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从宽从缓处理的刑事政策。又从"情"的角度出发,耐心做老人的疏导工作,指出打人的孩子是老人看着长大的,出事后,小孩一家多次向老人诚恳道歉,并及时进行了赔偿,老人应该多念孩子的好处和将来,不能因为这一件事,就抓住不放。他还将双方家人找到一起,做深入细致的化解纷争工作。最后,两家人握手言和。
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李刚因交通肇事致农民蔺二白的儿子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农民蔺二白认为法院判决不公,要求旗检察院予以监督并向上级信访反映旗政法机关官官相护。张章宝同志多次给其讲解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详细阐明检察机关的办案标准、法律程序以及不依法办案出现的严重后果等,请蔺二白站在检察人员的角度换位思考。张章宝同志还从报刊杂志上收集了数十起与李刚交通肇事类似的案例,拿给蔺二白看,并逐段逐句地念给蔺二白听,并把有关法律专家、法学教授的点评观点念给他听,蔺二白终于认识到自己在维权中存在的误区,相信了司法机关处理决定是正确的,消除了对立情绪,由此该案息诉罢访。
严于律己 清正廉洁
多年来,张章宝同志始终坚持清正廉洁、甘于奉献,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对送礼的案件当事人他都当面予以拒绝。对当事人悄悄留在家中或办公室的钱物,也以恰当的方法予以退还。他说,"我很珍惜检察官的声誉,不能为了一己私利,玷污了胸前佩带的国徽。"
有一次,张章宝同志在调查某乡干部许某贪污问题期间,许某来到张章宝同志家里说:"老张,我干到这个位子不容易,事情也不算太大,你就放我一马,我是个知恩图报的人"。说完将一个装着一沓现金的信封放下便出门走了。第二天,老张将钱交到了院里并向领导做了汇报,他笑着说:权当是许某的退款吧!最终许某被依法查处并因积极退款在量刑时得到酌情考虑。
2005年冬天,张章宝同志接待了上访人刘某。刘某在土默特右旗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担任项目负责人期间,因挪用资金被判刑。事隔几年后,刘某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鉴定,结论是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欠刘某工程款20多万元。张章宝同志审查此案期间,刘某来到检察院,将一张写着刘某欠张章宝检察官人民币一万元的字条悄悄塞到张章宝同志手里,说"现在办事没有不花钱的,我现在没钱,先给你打个欠条,等追回钱,你就扣下,我还会再给你一些好处"。张章宝同志当即严肃地要求刘某把欠条撕掉,指出他这样做是违法的。同时表示不用给钱也一定会依法认真办理的。后张章宝同志冒着严寒,克服第一建筑公司早已破产,找人、查帐都十分困难的情况,通过重新核对了帐目,证实会计师事务所的鉴定结论有误,第一建筑公司实际只欠刘某7000余元。事后,虽然没有追回20万元,但被张章宝同志的敬业和清廉所感动,刘某痛快地接受了退还的7000余元案结事了,并深情地说,"是张检察官给了我温暖,这个冬天不会冷了"。
淡泊名利 无私奉献
张章宝同志1975年从部队转业后,放弃了在大城市工作的机会,回到了土默特右旗;面对多种工作渠道,他又选择了检察事业,而且多次放弃调到其它机关并得到提拔的机会而奋战在基层检察机关;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几次轮岗交流,他都可以选择反贪、公诉等岗位,但他始终不渝地坚守在控告申诉检察岗位。他说,这个岗位直接面对上访群众,能更多地感受群众的疾苦和诉求,能多为群众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困难是他最大的心愿。
张章宝同志已年过半百,患有严重的高血压、糖尿病,可加班加点,不分昼夜地工作对他来说仍然是经常的事。到农村办案,时常是吃住在农村,赶上什么吃什么,有尺半炕头就能迷糊一觉。2003年,在办理沟门镇后湾村100多人集体越级上访案件中,张章宝同志因劳累犯了高血压,头晕得厉害,但他吃点药后仍坚持召集村民谈话10多小时,白天马不停蹄地调查,晚上不是查帐,就是到农民家中了解情况,经过十多天的连续奋战,将这起重大群体越级上访事件顺利解决。办案期间,他的老伴摔断了胳膊,在家里无人照顾,他也顾不上回家去看一看,对此,老伴儿对他有怨言,儿子对他有怨气。可一想到群众利益,一想到工作,他又一门心思扑在了办案上。用他自己的话讲,"为了土默川的和谐与稳定,我无怨无悔,因为我热爱土默川,热爱这片土地上的兄弟姐妹,更热爱检察事业"。
张章宝同志始终坚持党的宗旨,把百姓装在心里,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一点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在他身上展现了一名新时代检察官胸怀大局、心系百姓、执法为民、恪尽职守、淡泊名利的崇高精神和高超职业素质。他的事迹必将激励广大检察干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饱满的精神,在各自的岗位上再创新佳绩,为检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包头做出新贡献。
附:张章宝同志及其所在控告申诉检察科主要荣誉
张章宝同志个人主要荣誉
1、1999年被土默特右旗旗委、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2、2000年被土默特右旗旗委、政府评为"优秀政法干警";
3、2000年被包头市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4、2001年被土默特右旗旗委、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5、2001年被包头市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
6、2002年被土默特右旗旗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7、2002年被包头市委评为"文明市民";
8、2002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评为信访专项治理先进个人;
9、2003年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接待员";
10、2003年被土默特右旗旗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11、2004年被包头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12、2006年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13、2008年被包头市检察院和土默特右旗旗委、旗政府授予"优秀检察官"
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
张章宝同志所在科室主要荣誉
1、1995年起连续十二年被土默特右旗检察院评为"先进科室";
2、1995年被包头市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
3、1997年被评为自治区检察系统"文明接待室";
4、2000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5、2003年再次被评为包头市、自治区"全国文明接待室";
6、2005年被包头市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7、2005年被包头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8、2006年被包头市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9、2006年被土默特右旗旗委评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
10、2007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