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清风廉韵
芬芳人间-王瑛
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22日  


   王瑛,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原纪委书记。在偏远山区纪检监察第一线坚守11年,对于腐败分子,她坚持原则,毫不留情。作为一名纪检书记,她视党纪如生命、视责任如泰山。她创造了“三最佳”、“五个零距离”、村级督查员制度等“王瑛工作法”。王瑛察民情、解民忧,走村串户,扶贫帮困,时刻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挂在心间,为农民工“背二哥”们解决食宿之忧,帮助地震受灾群众重建家园,为过河不便的深山农民建造“连心桥”,11年间个人资助了12名贫困大学生。

   2002年10月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2003年被巴中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巴中十年创辉煌”劳动模范,同年被省纪委、省监察厅表彰为“办案先进个人”。 2007年1月被中央纪委、人事部、监察部表彰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   

  2008年11月27日,在前往重庆治病的途中,王瑛带着对未竟事业的牵挂和遗憾,永远闭上了双眼。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批示,要求在全国掀起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的高潮。如今,王瑛已成为永驻人心的时代先锋,大巴山人把她称为“永远的巴山红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