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检察官潘志荣荣膺“北疆楷模”称号
2月24日上午,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潘志荣荣获“北疆楷模”称号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市举行。这是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授予的第三位“北疆楷模”,也是内蒙古政法机关首位获此殊荣的干警。
“北疆楷模”潘志荣发言。
为什么授予潘志荣“北疆楷模”荣誉称号
潘志荣同志是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杰出楷模。他信念坚定,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爱岗敬业,始终保持创新进取的优良作风;他心系百姓,始终保持亲民爱民为民的公仆情怀;他敢于担当,始终保持公平正义、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为此,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决定,授予潘志荣同志“北疆楷模”荣誉称号。
书写8万多字的“民情日记”
潘志荣常说,脚上的泥越多,离牧民们的心就越近。他在检察业务一线工作了30年,自创“游牧”办公法,用自己的脚丈量了达茂旗草原1.8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用自己的心书写了十几本、8万多字的“民情日记”。这一本本“民情日记”里详细记录着达茂旗12个苏木乡镇3400多户农牧民群众的家庭重要信息,它是民情调查报告,是把基层检察官和群众联系在一起的连心锁,也是一个检察官对自己职业的尊重。
发布会上,来自达茂草原的牧民代表苏门吉雅额吉,为潘志荣献上哈达和鲜花。牧民代表秦达孟、同事苏德莫日根及潘志荣的妻子从不同角度讲述了潘志荣的感人故事。
潘志荣妻子发言。
牧民代表讲述潘志荣事迹。
同事讲述潘志荣事迹。
平凡坚守成就不凡精神
本报评论员
深情讲述,掌声雷动。2月24日,潘志荣荣获“北疆楷模”称号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市举行。潘志荣的感人事迹,生动诠释了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内蒙古人民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殷切希望,高度契合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时代要求。
作为一名检察官,潘志荣一年有200多天工作在农村牧区,也因此得到“游牧检察官”的称谓;作为汉族,掌握蒙语已属不易,但为了给牧民更好地翻译专业法律术语,潘志荣翻烂了好几本字典,成为大家口中的“蒙汉活字典”;牧民有事儿,潘志荣随叫随到,每年接到农牧民的各类诉求电话近200次,被牧民称为“一叫通”;潘志荣对牧民侠骨柔肠,对犯罪分子毫不留情,也因此得到了“草原包青天”的美誉……这些绰号,不是潘志荣自己封的,是牧民或同事给他起的,每一个绰号都是他心系群众的有力见证。
也许有人会说,这些都是小事。确实,长期奋斗在基层一线的潘志荣,虽然没做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但他却将这些外人口中的小事坚持了30年。当然,潘志荣从没有觉得这些是小事,他说过,一点失误,对司法人员不会有多大影响,但对牧民的伤害是极大的,对民族团结的伤害是难以估量的。试想,没有对检察事业的热爱,没有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坚守,怎么会有潘志荣30年如一日的坚持,又怎么能在平凡的坚守中铸就不凡的精神。这样的检察官,这样的精神,值得所有党员干部学习。
我们向潘志荣学习,就要学习他心中有党、信念坚定,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学习他心中有民、心系百姓,始终保持亲民爱民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心中有责、爱岗敬业,始终保持创新进取的拼搏精神;学习他心中有戒、敢于担当,始终保持公平正义的职业操守。学习潘志荣,我们还要与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紧密结合起来,与强化党员干部爱岗敬业紧密结合起来,与强化党员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做好本职工作,争当人民群众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
好的榜样,是最好的引导;好的楷模,是最好的说服。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要主动对标“北疆楷模”潘志荣,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过程中,不断激发新状态、展现新作为,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