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预防部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最高检开展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中旗检察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区域特色,采取五项措施,全力做好职务犯预防工作。
一是开展法律监督活动。对涉及民生领域的招投标项目,该院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绿色通道”制度,确定由一名专人来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规定的“三日内办结查询”,变为“当日申请、当时取结果”的快速通道制度,快速推进民生工作的开展。同时,该院不断发挥法律监督手段,对招投标过程中的案件及时介入调查了解,针对存在的安全防护隐患问题,对相关单位下发“检察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建立相关部门联系制度。该院加大打击危害民生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民生领域各项任务的顺利进行,并建立“纪检、检察”双向工作联系制度,把检察预防融入到反腐败大格局中,保障民生领域各项工程成为健康工程。
三是加强预防宣传警示教育。该院不断发布各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信息、法律知识,更广泛地预防渎职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该院认真学习民生领域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正确领会当地党委、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宣传保护民生领域的政策和意义,为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四是开展相关法律问题专题调研。针对在民生领域中可能出现的涉法问题,该院开展集中调研活动,收集相关案例,梳理有关法律法规,预先研究可能出现的法律适用问题,努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是推出“廉政约谈”制度。该院建立了镇、村(居)干部及涉及民生工程重点人员约谈信息库,按步骤、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对参与项目改造人员开展谈心提醒、廉政教育活动,促进项目人员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保障民生工程成为健康工程、阳光工程、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