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的十八大到十八届五中全会,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从中央政治局会议到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消除贫困放到治国理政的高度,对新阶段我国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一系列部署,扶贫开发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被列入“十三五”规划建议。十八届五中全会之后召开的首个中央会议,就是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扶贫开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早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工作时,习近平就指出,“我不满意,甚至愤怒的是,一些扶贫款项被各级截留,移作他用。扶贫款项移作他用,就像救灾款移作他用一样,都是犯罪行为。还有骗取扶贫款的问题。对这些乱象,要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坚决反对、坚决杜绝。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再次强调,“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是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头戏,也一直是党中央和总书记高度关注的问题。作为党领导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近年来,检察机关全面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与扶贫部门协作配合,严肃查办、积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努力做到在“精准扶贫”中加强“精准监督”,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立足本职工作,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大局,以防促质量,以防促发展,努力将“法律监督”的利劍发挥凌厉的作用。
一、聚焦重点领域,突出工作重点
2016年我院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为期5年的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抓住交通道路建设这一重点领域,细究招投标环节的现有遗漏,提出“廉洁准入制度”,针对交通部门村村通畅通工程和街巷硬化工程开展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00余份,有效遏制了“黑标”进入工程实施阶段,保障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促进工程高质量完成。
二、内外结合,形成预防合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需求,尤其在“精准扶贫”建设当中的需求,电力系统已成为服务量大,涉及领域多,行业发展快速的部门,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越是红火,越容易出问题”,电力需求如此的火爆,国家对电力系统的投入也日益丰厚,如果没有很好的监督机制,很容易出现问题。我院结合实际与电力部门取得联系,以法律宣讲的形式,传送案例警示和法律解析,与电力系统内部纪检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廉政教育,种植防腐良种,为电力工作者搭起了一面保护罩,助他们远离贪腐,远离职务犯罪。
三、加强工作措施,提升预防实效
我院依据人员队伍情况,更新预防工作方法,充分利用多媒体力量,充分发挥多元预防效果,加大气力建设网上警示教育基本和微电影拍摄工作,并将平常警示教育以群众比较感兴趣的节目相融合,力争提高警示教育的影响范围和人群。与此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实地调研力度,落实警示教育作用和监督成效,切实加强预防工作实际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打好“预防针”,注好“廉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