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检察院通过建立并细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大力助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使得大案比例逐年提高。2011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大案比例仅为20%,2012年大案比例为40%、2013年大案比例则为80%、而今年1—7月份大案比例达到100%。
第一,预防、自侦部门建立案件信息交流制度。2013年,该院在预防部门设立了一名预防信息管理员,专门负责与自侦部门沟通联系、收集职务犯罪案件查办信息资料等,建立信息库,为开展预防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同时,该院还建立了预防与自侦部门个案材料移交机制,自侦部门在案件立案、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后,均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法律文书移送预防部门;预防部门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也要及时移交举报中心,并反馈自侦部门,从而形成了“侦中有防、以防促侦”的工作格局。
2011年以来,该院反贪、反渎部门及时向预防部门移送案件信息材料30余份,预防部门向举报中心移交职务犯罪线索3条。
第二,预防、自侦部门建立适时适度介入制度。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自侦部门认为需要进行个案预防工作的,可及时向预防部门提出预防建议。
预防部门认为某个案件确有开展同步预防的必要,经分管副检察长批准,可提前介入案件,适时适度参加提审、讯问,协助调查分析;自侦部门也可根据办案经验和掌握的犯罪嫌疑人心理特点等,深入涉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或通过发检察建议的方式,促进预防工作的全面开展。2011年以来,该院预防部门共介入自侦案件调查15次、参加审讯13次。
第三,预防、自侦部门建立工作分析研究制度。针对农村牧区发案率居高不下的实际,该院深入探索研究解决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有效方法和途径,结合办案积极开展预防调查,确保新形式下惠农惠牧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于2012年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涉农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方法、措施,落实责任,对各苏木乡镇进行区域划分,实行集中管理、分片指导,形成了逐步开展、稳步推进的工作格局。
同时,预防部门和自侦部门定期总结和交流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共同开展职务犯罪典型个案剖析和类案研究,分析犯罪特点、规律和变化态势,研究防范对策,共同深入发案单位调研,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2011年以来,该院坚持帮助旗农机监理总站整章建制、查遗补漏,使其成为全国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单位,并实现“零投诉”。